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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答
各位前輩、朋友們晚上好 我上上份工作待了近四年,今年年初轉行行銷公關,但因為公司內部總總問題,待了半年就離職了。 所謂的公司內部問題,大約是鬥爭嚴重、制度紊亂,同事離職補不到人,常常一個人做2-3人份的工作,加班到晚上9、10點,到後期因為有同事加班加到超過勞基法,主管被記過後就不允許我們加班了(面試時是被告知可按照勞基法報加班的),而主管態度也很差、講話酸言酸語,相當不尊重員工,部門人員流動率一直都很高。有時還會有不合理的要求,例如寫提案,長官看完之後覺得很滿意,然後跟我說「我覺得這個提案很好,可以留到下次做,你再想一個⋯⋯」 我下一份工作還是想找行銷公關,但因為上上份工作和這行無關,因此這半年的工作經驗我認為相當重要,同時,我的確也有在這間公司學習到東西,以及提案企劃等作品集的累積。 但後來去面試,當下覺得相談甚歡,被問到離職原因時,我回答「因為前份工作分配較不明確,所以想尋求較能專精精進自己行銷公關實力的公司」,最後還是被以「上一份工作僅半年,擔心適應性、抗壓性不足」婉拒。 當下被婉拒時真的覺得蠻挫敗的,畢竟也分享了兩份自己認為做得不錯的作品集,在行銷操作上,也跟面試官有所討論交流,想請問各位前輩、好朋友們,我是否不該將這半年經驗放在履歷上呢?或是說離職原因該如何去包裝,才能讓對方在抗壓性上消除疑慮呢? 上上份工作一樣很高壓,不過因為長官同事人都很好,公司制度也都有合理保障,其實做得也蠻開心的,我不認為自己是一個抗壓性弱的人。 先謝謝大家看到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