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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答
我是業務,這個月剛滿試用期,最近公司有人離職且已找到新進人員,主管安排我去承擔離職員工的客戶,並要求我把新進員工教到可以獨當一面。 這樣等於我是做兩人份的工作,還要把新人從什麼都不懂教到會,這樣的工作量常常讓我加班到9-10點,且我也不是掛主管職,並沒有任何的補貼費用。實在覺得很不公平,於是跟直屬主管反應後,他委婉表示加班費跟補貼可能不會有,至於升遷部分,必須先自己證明會帶人,是值得公司長期培育投資的人才,他才能向公司爭取要升遷。 我也是被他講到啞口無言,感覺很像合理的被凹,也得不到解決問題的方式,只能繼續證明自己的價值,但這間公司,這樣的直屬主管,是值得我繼續花時間在這上面的嗎?還是我真的待不夠久,還沒悟透這種先苦後甘的道理?我該繼續做下去,還是另謀高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