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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目前待的這份工作,近期開始有想離開的念頭,但還沒這麼快至少會撐到年後再說,然後想說要翻勞資合約時,發現當時簽約忘記跟公司要副本,有點忘記內容是不是有"須做滿一年"這個條件在,所以想要確認,若提前離職是不是需要付違約金這部分。1.畢竟從簽完到現在已經過2個月,不知道要用甚麼方式跟理由跟公司要2.若真的要離職(最快的方式),是不是只能付完違約金才能離開了謝謝大家的回覆!

勞資勞資合約合約工作法規違約金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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