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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現在是一名公司的財會人員 在我入職時的通知書中有寫著: 「受雇人入職公司後,不得與任何第三方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入職後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在任何時間(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時間)、任何地點與任何第三方建立勞資關係(即兼職行為),違反此規定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立即無償解除雙方勞資關係。」 在詢問人資部後,他們給的答案是需要寫簽呈,給主管、副總及老闆簽名過即可 但我認為,下班時間是我自己的時間,為什麼需要寫簽呈告知主管甚至老闆說我要去兼差? 財會人員也不懂詳細的技術,況且兼職的單位也並非製造業,目前是打算一般的餐飲業、櫃檯、或是診所等等 要是我在沒有公司的同意之下去兼差,被公司發現後要是被資遣,請問這樣有符合勞基法嗎?
我因為家人住院緣故,無其他人可以照料,從上星期四3/20-3/28皆未進公司上班,中間有經過週休二日不算的話,已滿一個月六天標準。 我每天都有用通訊軟體向單位主管請假,主管也都有回覆允准,只是請假系統只能進公司登入,所以這七天都尚未完成請假辦理(這期間人資及主管皆未提醒我需辦理程序),請問下週一上班,我會被依曠職處分嗎? 本來我以為先前有先告知主管狀況,他也表示理解,但在我前幾天因請假多日向他詢問能否幫我代請假時,他語帶模糊的說我似乎已超出公司規定,因此我擔心他會以此為由解僱。 到時候我能主張我每天都有報告要請假,事後以補假單的方式維護自己權益嗎? 謝謝看到這的各位,雖然還尚未知道會不會被fire,但想先了解勞基法規能否保護自己。
我不是會計科系,自己去外面學習會計,轉職成功擔任會計,上面有主辦會計,同事是負責應收同事 工作內容應付,開立發票,進貨,401申報,費用入帳等 之前入職公司有說會職位論調應收的工作內容,但目前沒消息,感覺這部分也做得差不多,不太想浪費太多時間在同間公司 不知道如果之後轉換其它公司,是否建議?還是待在原公司等做過應收再去換工作,對我來說比較吃香呢?謝謝
面試時,面試人員詢問何時能上班,因為網上都教不要回答隨時都可以,這樣之後的薪資會不好看。 我回答收到offer後兩個星期的時間,他有點不解地問說:「為甚麼要那麼久?你現在不是沒在上班嗎?」 我回答親戚的公司需要人手,現在有過去幫忙,但只是工讀性質,而且我也說好之後會以找到的工作為主,親戚也說如果我找到工作,希望能給他們兩個星期的時間緩充。 請問這樣的回答ok嗎?
前輩們好: 我大學讀私校會計系,系排21(百分比83) 有4年工作經驗(都是做會計,曾在事務所工讀過3個月) 今年想要推甄/考試研究所碩士班(一般生)(國立私立都可以)(家人希望我去念,這樣薪水會比較高) 1.請問該學Python / JAVA嗎?對未來會計職務會有幫助嗎? 2.我其實很疑惑有必要念會研所嗎?因為我沒有打算要考會計師…我查了網路上部分都說:會研所主要是為了考會計師 (我對租稅制度感興趣,但是我不懂租稅制度要研究什麼..…哈哈..) 3.如果念財金所…我的統計與經濟在大學時期都是剛好在及格線,本身數學邏輯能力差,我不確定我行不行….. …可能這幾個問題都很像伸手牌,但我真的困擾很久了…周遭也沒有人跟我一樣… 想要書審漂亮一點,可能多學點東西進入研究所機會也增加,但又很茫然研究所是必要的嗎?會計要研究什麼?我學Python可以用在會計上嗎? 嗯….謝謝大家!
過年前應徵到一份關於會計職代缺,因爲對方已經快生,加上公司的會計軟體有些複雜,上班一個禮拜後,我跟同仁反應,後來主管將我的職務改成去接另外一位同事的工作,她的部份相對簡單,也有用到會計軟體,但比較單純,以及所有的雜事,一開始我覺得同事好相處,但後來發現到所有的雜事都是我負責,變成大家都可以找我幫忙,例如影印,叫便當(這是原本另外一位同仁負責) 我心裏覺得很委區,因爲對方沒有交接好,感覺好像把我放到一邊去,原本主管有分派我負責另一個同仁工作,但是對方也因為生產的同事去生小孩了,忙到不可開交,加上我的電腦碰到那套系統時就會偶爾當機無法操作以致於我在問對方問題,必需要等她有空,所以所謂的教接斷斷續續,不然就是自己看sop 有一次明明是同仁看到我電腦當掉無法使用,請我下星期一把資料把還未完成的交給她,結果到了下星期一時,我將資料歸還時,我的主管覺得我不夠積極,念我說應該要訊問對方,我哪裏需要做更改....我意識到年輕主管和下屬用權威,沒有雙向溝通..,由於同事都很年輕,而我本身已經邁入55中高齡,覺得還很需要自己適應這環境,跟年輕人相處....之後感覺主管似乎在爲難我,同仁也跟我保持距離,我覺得她好像希望我自動離職,她可能也曉得萬一她叫我離開,公司需要開“非自願離職書”,我很想離職再找工作,但擔心合約的問題,合約上寫到11月,上面有註明3個月適用期,如果不適任,雇主可以終止合約,想請問我剛到任工作2個星期,遇到春節,上個月遇到228放連假,不曉得我不到3個月提離職,她是否會給我倒扣薪水呢?合約上有註明月薪多少
想問, 2024.11.06到職, 公司有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薪資扣2000元),2/6試用期過, 領2月薪資時, 到底是領試用期過後的薪水, 還是試用期時的薪水金額, 謝謝
1.目前全職媽媽想重新進入職場(待業中) 2.年後至今收到兩家公司面試通知,人資面談雖沒有歧視言語,反而鼓勵歡迎,事後想想~對於公司規範、人事制度等等未說明,是現在面試都不用說還是入職後才講呢? 3.再入職場的女性僅能選擇服務業型態工作嗎?朝九晚五公司不能選?
近期想轉換跑道往銀行會計的方向發展,但本身毫無金融產業相關經驗… 學歷:國立大學財稅系畢業 工作經歷: 1.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 記帳工讀1.5年、記查帳正職將近1年 2.大型會計師事務所 查帳正職將近1年 3.上市公司會計人員約2年 會計師事務所正職經驗未滿2年,記、查帳內容都與金融產業無關,也沒有任何與銀行相關的經驗或證照 目前看了永豐、富邦等銀行 應徵要求都寫希望有會計師事務所或銀行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想請問應徵銀行會計(非主管職)是”一定要”具備金融產業相關經驗嗎?還是”尤佳”呢? 另外,如果一定要相關經驗的話,是不是先去當一般行員再內轉會比較好?
1.目前已拿到下家offer,暫時跟對方壓3月上旬報到,對方希望我盡快去上班 今天提離職,主管不放人,一直說3月下旬要查帳,要我得三月底才能離職 2.現在待的公司年資近一年半,因主管無作為,放任前端人員delay影響底下的人工作,時常耽擱東西或是重工以及東西不斷後補,過去半年每個月都提出該類狀況得不到改善,還被說我太焦慮又被說我有病(我一直被催,這是其中一個原因),所以動了在職跳槽的念頭。 3.主管個性較為自我,工作只顧自己方便,影響很多人做事情,讓其他部門的人也不爽,與另一位主管簡稱B內鬥很嚴重,我前手就是跟B太好去生小孩趁機被換掉 4.為什麼會壓3月上旬:原以為前手還在公司被調職能夠跟我交接,也承諾營業稅會申報好,但我主管因前手過去站隊B主管不願讓她回來接。(先前我向主管反映工作狀況被說不然讓我前手做,我才這麼認知,結果她說前手專業部不夠無法接任我的工作=其實前手是她帶出來的......) 5.提離職過程我避免說自己找到下家,主管堅持要找到人或是等查帳(說詞不統一),說我很好用,讓我不要在意其他部門的話。我堅持要提離職見挽留不成,企圖想拖延我提離職。 6.現公司很多都不照勞基法走....我是想照勞基法預告期20天用我7天特休抵平日,她堅持說她是用人主管,說我不可以學B拿勞基法那套邏輯來,難道真的要跟她吵一頓了嗎.......... ps.B是出納兼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