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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份有兩日颱風假 員工表達自身權益告知老闆,颱風日員工不會出勤,也告知過老闆,颱風假當日員工沒到工作場地,老闆可以不算薪,但不能扣員工全勤,一切依照颱風天勞基法,(畢竟員工上下班路程要30分鐘,颱風日當天老闆也不願意支付通勤車資等….) 2日颱風假結束後7/26員工有正常回去上班,到工作場地不到5分鐘,老闆便在工作群組說(你們不用來上班啊 繼續休假)而我們又打卡下班,當下我們有告知做到這個7月底,也有詢問工作上的問題,而老闆依舊選擇不讀不回隔天7/27上班前老闆在公司群組說(你們不用來了,去找適合你們的工作,薪水10號匯給我們)之後就分別把我們踢出公司群 後來8/10領薪水前日,老闆告知要親自去領,於是他找一個代表去幫我們領取,薪水明細則是分別傳給員工,領到薪水後發現,7/26-7/31老闆有算薪但扣一個2000全勤,當下有馬上賴老闆詢問,老闆的回答是,(扣2000全勤怎麼了嗎!如果不能扣全勤,那7/26-7/31我們沒上班的薪水要怎麼扣?) 思慮再三原本沒想對老闆提高的的但是! 老闆於2024/8/11凌晨,私訊了另外一位離職同事,誣陷該員工說該員工於2023/10月份,偷取店裡食材!員工們分別認為老闆太不可理喻分別決定提告! 問題來了! 1.從2022年到職開始,該公司就表示上下班不用打卡 直到2024/07/11開始才需要用打卡機上下班 那想請問我該如何證明我有在這家公司就職過? 我該如何證明工時超時的問題 ? 沒有打卡紀錄老闆需要被罰嗎? 2. 一個月從原本休4天變成休5天這樣是否有違法 (五六日強制一定要上班) (休假只能一到四) 國定假日一定要上班 但沒另外多補假給我們 這要怎麼算有違法嗎? 如果老闆沒達到標準制度規範,我要如何索取賠償 (每7天至少要有一個例假日跟休息日) 3.老闆不讓員工上班,反向的讓員工離職,這樣有違法嗎? 4.平日上班是16:00-1:30 假日是15:30-1:30(五六日) 表定下班是凌晨1:30 可是老闆常常說餐飲業是責任制客人沒走不能下班,常常凌晨3-4點才下班 但我們沒有下班紀錄該如何證明 還是只要公司群組有對話紀錄也可以 5.公司員工原本3人到2024/6月變4人 那這中間 勞健保其中一個 老闆可以不需要替員工保嗎 還是一定要保其中一個,如果老闆沒有投保,那我該如何對他提告 職災有限定員工人數嗎 若需要替員工保職災老闆沒保會怎樣 6.如果去勞工局提高,我可以告那幾項 勞工權益、勞資爭議可以嗎還是還有其他項目可以提高 7.上述問題中老闆不讓員工上班但有支付那幾天薪資但改扣員工全勤這樣可以嗎? 8.因現在工作不方便,不知能線上提高嗎? 9.超過12小時工時是不是需要開勞資會議 才符合規範 如果沒有開勞資會議協商那正常基本工時是多長時間 以上還請各位大大替我解答,很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