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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答
大家好,目前為餐飲業的內勤行政人員,任職未滿半年。 現職公司因為一些不可詳述的原因,所以我的工作職務是暫時停擺的狀態,並且這個原因我的主管及大主管在我尚未入職前就已經知道,但在我面試時並未向我說明。 現在因為職務停擺及為了節省外場PT人員費用,我的大主管要求我去支援外場,我無法接受並告知我的主管,但主管無法左右大主管的決策。 這個交涉過程中我有感受到大主管應該是希望我自請離職。 這件事情我知道我的主管夾在中間也無能為力,我也疲於應付各部門主管(外場、人資及我的大主管),因此決定開始找新工作。 我想詢問這份職務於履歷上應該要如何寫比較好呢? 我目前是打算先寫原職務內容(雖然根本就沒做到多少...),並於尾段寫有支援外場活動及顧客溝通之類的。 另外一點滿擔心的是若是面試時面試官詢問這份工作經歷我該如何對答才能既不抹黑原公司也能讓對方知道我是位工作態度良好的求職者。 謝謝願意點進來的大家。 ※補充說明 因為我先前的工作經歷最長只有一年並且中間有gap year將近一年,所以才會擔心面試官認為我工作態度不佳。 入職這間公司時,因為是非常心儀的公司,本來期望能待一年半至兩年,沒想到遇到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