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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我是內場正職,一開始沒有管理公司錢財,後續是因為老闆不常來上班,所以把出入帳的事情丟給我處理,老闆要我把3.4萬的錢放在身上,我當下立馬說不,因為錢要帶來帶去的我怕不見,我希望放在公司找了有監視器照的到的位子,我們連上鎖的櫃子都沒有,現在錢財少缺,約一個月錢陸陸續續有少老闆不去看監視器也不報警要我自己去查,而我沒上班的時候是老闆上班,我覺得可能有別人拿,但老闆非要我賠錢,請問是合理的嗎?

(錢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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