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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狀態:待業中 目前有收到兩個offer,1家是A公司,另一家是B公司(口頭offer, 但是是非常想進去的公司),但由於A公司提出offer比較早,所以答應A公司在兩個禮拜內報到,但該說高興還是說是煩惱呢?在答應A公司offer後的幾天收到很久之前面的B公司 HR來電通知錄取跟核薪,請問這種情況前輩們會怎麼做決定呢?打電話跟A公司說不去了,還是保險一點去A公司報到等B公司的電子offer,抑或是就直接待在A公司(畢竟覺得這樣拒絕原本答應的offer會有點尷尬),現在有點迷茫,希望各位前輩能夠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