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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答
目前是學生 任職於路邊餐飲攤販 我們店內員工只有兩人 一天只有一位員工上班 皆為學生 但一人領月薪 一人領時薪 而我是領時薪的那位 老闆最初應徵條件就說我可以自由排班 一個月8_10天、一天8個小時這樣 近期因為需要打另一份工 這邊的排班保留了禮拜二到四的空間 再加上一個月多一週六日一的空間 其餘的時間(六日一)皆留給另一份工作 (五因為課程時間問題無法排班) (這份餐飲工作在讀書的縣市 而六日一的工作在住家縣市 二到四因為課程無法回住家縣市) 但另一個員工說他不接受 他覺得要平分假日班 我兩周他兩周這樣 老闆希望我這邊跟他協調做出退讓 可是最初就沒有要求我一定要兩周上假日班耶.. 這樣說好的自由排班好像變成配合排班了 這是我可以爭取的權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