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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業務,這個月剛滿試用期,最近公司有人離職且已找到新進人員,主管安排我去承擔離職員工的客戶,並要求我把新進員工教到可以獨當一面。 這樣等於我是做兩人份的工作,還要把新人從什麼都不懂教到會,這樣的工作量常常讓我加班到9-10點,且我也不是掛主管職,並沒有任何的補貼費用。實在覺得很不公平,於是跟直屬主管反應後,他委婉表示加班費跟補貼可能不會有,至於升遷部分,必須先自己證明會帶人,是值得公司長期培育投資的人才,他才能向公司爭取要升遷。 我也是被他講到啞口無言,感覺很像合理的被凹,也得不到解決問題的方式,只能繼續證明自己的價值,但這間公司,這樣的直屬主管,是值得我繼續花時間在這上面的嗎?還是我真的待不夠久,還沒悟透這種先苦後甘的道理?我該繼續做下去,還是另謀高就呢?
因為最近公司想在南部成立個辦公室讓家在南部的同仁可以回鄉上班,但主管希望我們能訂出一個南部上班的管理規定, 想請問各位前輩有甚麼相關的建議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