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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當初應徵時都是由A公司作業與通知,雖然招募過程有提到公司會成立另一間新的B公司,會需要協助B公司事務。但報到當天才知道投保勞健保被掛在B公司,薪資也是從B公司發出。當時覺得業界很常有這樣的狀況,所以並不是很在意,覺得只要有領到薪水就好。 A、B公司負責人不同,但似乎是朋友或是有投資關係(私人名義非公司名義)。 工作內容大多數都還是A公司的作業內容(也受A公司打卡及管理),B公司因為新成立,只有少數文書事務需要協助。但A公司很多做法上,可能不是那麼的合理(法),萬一真的出了問題,請問我的權益是否有甚麼影響? 仔細想過細節,覺得有很多會發生錯誤的地方,例如(這只是舉例不是真的):假設要資遣我,那是否只有B公司老闆有權限? 萬一我要離職,是否僅向B公司老闆通知即可? 但其實我卻是受到A公司老闆管理的。又萬一A公司老闆有違法事項,因為我是受A公司管理也連帶影響,如果申訴,我不是A公司的員工,請問這樣的申訴是否成立? 也是否會連帶影響B公司老闆受罰? 一想到這些就覺得,是否我自己當初沒有考慮清楚,導致出現很多權益喪失?

任職問題公司法規勞基法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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