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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雙寶爸,兩歲跟兩個月,因為工作一直加班所以跟老婆常常吵架... 老實說我真的沒做好爸爸的責任 直到我太太去年11月生老二, 為了要趕案子工作連育嬰假都不敢請... 但我老闆並沒有幫我爭取時間,我覺得有點扯 我認為我老闆並不是很重視我 兩年多下來工作環境實在不開心 所以才開始找工作 特別註記 我認為原公司的壓力相較於新公司會更大 因為同事們更優秀,案子工作時間越短... 原公司 優點 1.彈性上班時間 2.薪資大概多新工作15-20% 3. 同事人不錯但可能是因為太忙沒什麼交集 4.有加班費 5. 近一點,通勤25分 缺點 1.加班很嚴重 2.同事很認真其實不錯,但我有小孩後覺得壓力好大,大家都常常加班到10-11, 甚至到天亮的也有 3.老闆不喜歡/不重視我 4. 公司制度問題算嚴重會影響工作時間最後又急 又要加班一直重演 新公司 優點 1. 新老闆說不太加班 2. 大公司制度可能比較好 3. 新老闆是以前共識過的老闆,我覺得他蠻喜歡我的 缺點 1. 薪水砍15-20% 2. 上班時間要提早而且固定, 原本都是彈性八小時因為常常加班到11-12點幾乎都9:30~10才到公司,換工作要8:30到,可能會有點小痛苦 3. 遠一點,距離多15分鐘,要40分鐘,來回差半小時 4.沒加班費 綜合幾個我最在意的因素 1. 工作環境不開心(老闆不喜歡我) 2. 薪水差距 3.原公司壓力的工作相對較大需要加班 想問各位前輩的看法是如何取捨?
前輩您好,我遇到選擇障礙感到很困擾,很需要尋求幫助,目前手上有一些offer,都是硬體研發工程師,但有幾個不同的產業如下列: 1. 伺服器主機板(非網路上熱議的大廠) 2. 伺服器用的Switch(非網通龍頭大廠) 3. 車用電子(ZCU, HPC) 3. 工業用的Camera 4. 車載電子控制器(主要是國產車) 5. 筆電ODM廠(客戶是國內知名品牌商) 6. 老牌電機公司近期拓展新產品(充電樁控制器、大型充電寶等power產品) 想請問哪個發展性最好? 不看重薪水只求其發展性 未來大目標是想要累積資歷找荷蘭/德國的工作,如果歐洲工作不容易找還可以拼看看美國公司或在台外商,由於之前都沒待過這些產業,所以不太了解其發展性,故在此懇求前輩幫忙分析,非常感謝!
我是一個活潑的女生,在公司裡看到上司就會很熱情的打招呼,不管多高的層級只要那位是我認識的上司我就會用非常熱情的方式打招呼,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最近感覺這些上司似乎也遠離我都會閃很遠的感覺,沒什麼背景工作能力一般,最近深刻的在反省是否是因為在公司太特殊導致上司遠離。 因為我覺得不管看到誰只要是認識的人都應該要打招呼,只是太過熱情是不是也是一種錯?因為我都是很大聲的打招呼。
1.目前待業中,有四年機械工程師助理背景 2.如何讓經歷與半導體產業有結合相關 3.該如何凸顯我適合這職位 4.對半導體的產品不熟悉,面試時如何向面試公司說出他們的痛點
請問一下因為自己這幾年來換了很多份工作,很多都是遇到不好的人,像是下班偷講我的壞話而且有點言語攻擊,然後都說很忙,沒有心教導新人,自己遇到很多類似不願意教而且態度又不好情況,最後都是選擇離職,不知道如何是好,想詢問一下專家該要怎麼辦?? 謝謝!
我是一個在大陸台資企業派駐的三年的工程師, 因家庭與職場環境關係, 明年想調回台灣上班, 台灣那也有部門主管願意接收, 但目前我這邊的大陸經理不願意放人, 他對外放話的原因是 "我是高階人才" 他說可以讓我在台工作, 但我們單位在台灣沒有部門代碼,HR說我是無法在台工作的, 如果要在台工作的話需要借調別的單位的部門代碼才可上班, 但我經理不願意, 他只接受用我的部門代碼, 且我們經理與HR相互不溝通, 經理要我去協商,但我經理的態度還是 "我可以接受你的訴求,但你也要配合我,公司的規定你要去想辦法" 請問我要如何是好? 這是目前我的職場環境: 我是前2年被一個駐陸的台灣主管招聘進來的,他會指派我做幾個重要的開發案件,但他去年底退休後由另外一個大陸經理接任他的位置,不過這位大陸經理幾乎不太重視我,他都有他們所習慣的陸籍幹部,任何出差開發會議都是拉他們內部的人去處裡,除非總部有指派案子給我做,我才會接觸到案子。 舉個最近忽視的例子 : 之前台灣協理開會時指派我跟我經理去廠商那開會,我經理因有些事情先提早過去處理,跟我約隔天下午在廠商那碰面,結果我隔天中午到廠商那,我們經理已經跟他開完會了,比預計的時間早1個小時,結果我過去就只是去參觀工廠而已,這案子也就沒下落了,類似這種事真的不勝枚舉。
我在公司待了13年,依照勞基法我的離職預告期是需要一個月,如果我12月中提離職,我我離開公司的時間會是到下年度的1月中,那時候特休又是重新計算的年度,我在離職預告期會有特休嗎?如果有會幾天呢?謝謝
1.這個月開始待業 2.前一份工作是自願離職的, 連兩份都是只有待3個月 第一份是產品別的關係離開 第二份是因廠區敢建置所以制度 都未完善而離開 但因兩間公司都屬於我履歷上較為大間的經歷,請問是我應該剔除這個經歷嗎?
工作過兩家公司,第一家公司職稱是資深工程師,第二家公司職稱是工程師,目前錄取的這家公司,我在當初面試時資料表上的職稱寫錯了,第一家與第二家職稱對調了。現在錄取了,也確定報到時間。現職公司(第二家)名片上是資深工程師,可是公司系統上顯示工程師,由於入職時須提供離職證明,預計現職公司開的離職證明上會是工程師。這問題有先跟新公司人資說了,相關資料也提供給人資了,這樣會影響offer與核薪嗎?
最近可能有打算換工作的打算, 目前遇到以下情況 假設 入職日是2021/1/1 離職日是2024/1/2 這時提前預告離職適用於20天,還是30天呢 另外這種情況下等於又過了一年,是否有年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