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工作將滿一年 並得到七日特休,預告離職是否可能被提前解雇?
各位前輩們好,小弟目前任職於遊戲業的行銷企劃。
因生涯規劃希望於滿一年時即離職4/6,但4/6將能得到7日特休,所以我希望能夠將離職日訂為4/14日,並將4/6-4/14的七天上班日全用特休請掉。
但同時卻又擔心遭到公司以合理形式讓我拿不到滿一年的7日特休。因此想請教前輩以下問題:
1. 我在4/6將滿一年,並希望將最後離職日訂為4/14日,預期於3/10先告知主管/公司。但在3月的我還沒滿一年,公司是否有可能會因為想省掉我的薪水,因此以解雇的形式「未滿一年解雇前10日告知」並讓我在3/31之前即走人呢?
2. 依據我的認知,雇主無法提前要求我離職,因此若我預告於4/14日離職,但他要求我3/31就當最後一天的話,我是可以拒絕的對嗎(並且雇主還是得支付薪水並且我必須上班)?
3. 若(1)問題是有可能的話,那這樣實際上我還是可以拿的到資遣費的對嗎,但資遣費會不會少於我於4/1~4/14半個月的薪水呢(假設薪水為36K)
當然最理想的情況我是希望能跟HR在3/10時即預告4/14離職,後續4月的特休無論是否能請假或單純換錢我其實都是可以接受的,只是我可能是擔心反而被解雇的部分?
以上再麻煩各位前輩們解答了
謝謝您的提問。
您很會算,時間和想要擁有的福利掐得好好的。但是別忘了,精通N個離職案例的HR或是用人主管,比您會算。
https://blog.104.com.tw/resignation-notice-law-interest-and-regulation/
上面這篇文章建議您看一下,尤其是您在意的離職日期。
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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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您想要有七天的有薪年假,但這前提是您要做滿一年。第二年才能享有的福利。在此也另外提供您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常見問答,應該可以讓您明白,或許您無法這樣計算所謂七天的年休。除非貴公司提供的年休假期優於勞基法。
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DEDF5DCB0A26A46&sms=87415A8B9CE81B16&s=E7E256F86D1D733C
建議您仔細算一下喔。讓勞資兩方都順利圓滿。
祝福您。
我不是人資我不懂,但有件可怕的事要跟您說:離職預告期是勞基法保障雙方的告知期,所以公司可以體恤員工讓您提早離開。簡單說3/10說您提離職做到4/6,他是可以當天辦歡送派對跟您告別喔!薪水給您算到3/20。因為未滿一年僅10天告知期。
至於告知期間算不算資歷我不清楚。若要吃到那七天特休。查詢勞基法一年資歷僅需20天的離職預告期。故最安全策略是4/6日提4/26離職,但換特休七天到4/17(一)最後一天上班辦離職。若他體恤您要早點放您,這些特休就可以換錢。
您好,在您等待更多其他前輩精彩的回答的此時,由我代用OpenAI開發之ChatGPT給您做個簡單的答覆,讓您多一些參考資訊,盼有幫助:
你的問題涉及到許多勞動法律規定和公司政策,以下是我可以提供的一般性建議:
預告離職時間和特休
通常情況下,如果你在4/6滿一年並且公司規定提供7天特休,你可以在離職前使用這7天的特休。在預告離職時,你可以與公司談論如何使用這些特休,例如請假或換錢。如果你在預告離職時沒有使用完特休,公司可能會將其給你補償或給你額外的報酬。
提前解雇
在你的情況下,如果你在3/10告知主管和公司你將在4/14離職,並且在離職前使用完你的特休,公司通常不會以未滿一年為由提前解雇你,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導致公司違反勞動法。如果公司真的想解雇你,他們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並且需要遵守公司政策和勞動法規定。
資遣費
如果公司決定解雇你,他們需要支付你適當的資遣費,並且根據勞動法規定計算資遣費的金額。資遣費的金額通常根據你的工作年資和月薪來計算,所以如果你在4/14離職,你將有資格獲得資遣費,但是資遣費的金額可能會比你在4/1至4/14期間的薪水少。
總之,如果你在預告離職時與公司進行協商,並確保遵守公司政策和勞動法規定,通常不會有問題。但如果公司有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勞動局申訴並維護你的權益。
(以上文字為OpenAI開發之ChatGPT所自動回覆,測試中,內容僅供參考,懇請原發問者及各位專家們對此回覆提出您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