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1/5/1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被公司「高薪低報」,薪水都不匯戶頭只能領現金,這有合法嗎?

我進這家公司剛滿4個月左右,覺得自己好像被老闆「高薪低報」了!

因為每個月領薪水的時候,老闆都是給我一個信封袋裝現金,從來都不匯到我的戶頭。我一開始只是覺得有點奇怪,現在都什麼年代了,不是直接匯戶頭雙方都比較方便嗎?

後來試用期過後,依照老闆原本答應的,我的薪水有調升。但是老闆娘卻跟我說,之後的薪水要再改成一部分匯到我戶頭,一部分領現金。感覺真的又更麻煩了!

我跟朋友講的時候,才知道老闆可能是為了要節省開支,所以用這種方式把我「高薪低報」了。好像聽說會影響到勞保什麼的?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不是對的,有沒有誤會了老闆。只是想上來請教一下大家,這是正常、合法的嗎?對我來講會有哪些權益上的損失嗎?

現在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做~~
非常感謝前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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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是不合法的,公司沒有制度,對您個人也有風險,例如:
1. 個人的銀行帳戶沒有定期的薪資匯入,未來若個人要辦理任何申請須提供存款(薪資)證明,您會沒有依據。
2. 年底薪資所得扣繳憑單也可能高薪低報,變成您個人也有逃漏稅的風險。

建議先詢問人資單位,目前公司到底如何運作,若公司仍堅持該作法,就不適合您久留了。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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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老闆有給你 薪資單記載你的薪資明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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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之前提問了"這是正常、合法的嗎?", 如果如你所說,公司沒有給你薪資明細,那確定不合法了.

勞動基準法第 23 條
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
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
總額等事項記入。工資清冊應保存五年。
你可以參考以下網站詳細說明:
https://www.mol.gov.tw/service/19851/19852/19860/30894/
當你有了薪資明細,才會知道公司每月扣你多少 勞保費 健保費 ...
你才能知道公司是幫你報多少薪資,也才能知道是不是有"高薪低報"
當然,知道公司可能不合法之後,如何走下一步還是要由你自己決定,只是,以外人第三者來看,還是會建議你有更好選擇的話,就不要太留戀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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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看起來公司像是微型企業或是小型企業,才有這樣的資金操作,是不合法的。很明顯你的權益受損了,薪資低報對你而言是少繳了保險費,卻產生所得不實申報的問題,對員工沒有好處,卻讓雇主省了保險費,拆帳戶支出的行為,是漏報費用,變成違法的雇主,對企業也不利,費用可以使企業節稅,這一點可能雇主沒有去思考周全,這樣低報支薪的行為,是二敗俱傷的結果,可以考慮一下是否久任,長期評估對員工不利,對企業不利,若經查核屬實,除了國稅局以外,連健保局單位都會發函帶罰。
去留就要自己評估了,以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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