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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在職中以待在這個公司今年第八年了(丼飯店) 起初會來這裡是因為當時從日本打工回來找到的工作,面試時候覺得這裡有很多發展看那時候的店主管領的薪資 福利 年終都不錯就決定試試看! 但..八年下來 每年老闆都會說公司利潤不好所以沒有年假/年終 (但特定一些老員工有) 後來遇上疫情部分的老員工都離職了 基本上剩下年資最老的是我了,本以為說熬到現在會有什麼收穫結果依舊沒有.. 其實曾經開分店時也有去分店當店長後來疫情倒閉了 其實這個店老闆幾乎都不太會親自管理都是透過店長但跟這個店長理念上非常不合 店長只能接受服從她指令的人如果跟她提出建言意見她會直接採取冷暴力,比如讓員工不要接近你,甚至在背後有非常多閒言閒語 基本上被這樣弄走的也超過4-5位了 老闆詢問原因也都是把過錯推給離開的人 甚至網路有負評也是會打給我唸一頓但也表明負評那天我休息…事後也都沒找當事人問 會這麼不滿主因是在這的工作幾乎只有我自己需要崗位輪替,誰休假我就去補誰的位置,內外場都要甚至分店缺人也是只有我 但這樣的我得到的確是最少的 甚至外場工讀生換算下來薪水也比我高(詢問老闆得到結果是因為他們沒有勞健保) 但因為自己也32了現在薪資大約是42-43(看老闆心情) 自己也只有高職畢業怕自己的程度是不是去外面會做不好或是錄取都沒辦法 還是應該真的該嘗試離開去有規模的公司試試看呢 不好意思打的有點冗長謝謝看到這裡的前輩們🙏
敝人目前在旅行社擔任門市人員,因公司的人事變動,到這個月底就必須找到新的工作。 在過去的面試及工作經驗中,我並未主動告知公司自己有憂鬱症及社交恐懼症,因為擔心會有異樣的眼光,或者更不容易找到工作,我一直都有定期的回診,跟目前三星期一次的心理治療(之後狀況更好,心理之療的間距會再拉長),我目前的精神狀況是很穩定的。 之前因工作途中車禍,有在家休養過一段時間,趁著休養的時間,我開始接受精神科的治療,這些治療(回診+心理治療)都是健保的。 在之前週休二日的工作中,回診都是請事假,心理治療則是跟心理治療師改到下班後(自費),但是這樣對於我來說,經濟負擔很大,精神壓力就更大,導致情緒不穩定,後來只好離職找部分工時的工作,因為其工作性質是輪班的,我能將回診與心理治療排在休假日。 但隨著年齡越來越大,我還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份正式且穩定的工作,現在又剛好遇到公司的人事調整,我就開始找新的工作,對於要不要告知工作單位我的精神疾病,其實一直都很猶豫;告知,怕更難找到工作,不告知,又怕遇到跟之前一樣的狀況…… 現在我輪班(正職)跟週休二日的工作(行政性質)都有投,我擔心之後如果找到的是週休二日的工作,有需要告訴公司我的精神疾病嗎?
現在的職場環境,存在著一些分配不均的問題 加上我又有想考研究所的打算 今天有跟老闆開會討論 討論到這個問題 告知我喜歡這個工作環境 詢問可不可以轉當兼職的問題? 他有跟我討論到兼職的計薪方式 但也是不斷跟我說正職真的比較好 如果我想考研究所 當正職也能準備呀! 還提到當兼職可能在遇到徵到正職的缺 就不保障之後還有工作可以做 我陷入兩難,因為現況已經疲憊不堪 又不想直接換工作 請問是堅持要做兼職 在空檔時間可以規劃自己的未來 還是繼續做正職呢?
想幫我的朋友詢問下職涯發展的可能性 我朋友國立研究所畢業, 年齡35-40, 目前是台北某飯店的房務主管 從學校畢業後就在飯店業任職, 年薪60-70 但由於現實狀況及薪資收入問題, 也有意識轉換產業會被砍薪的可能性 故想要轉換產業提升薪資條件, 同時希望可以周休二日的工作 請各位大神是否有砍薪條件較低的產業可以讓我朋友參考下 謝謝
各位職場前輩好,想詢問關於工作分配不均,是否該直接向老闆提出問題,並進行討論;還是嘴巴閉閉,安靜地做,等老闆發現問題的時候,他再自己處理呢? 事件敘述: 我是正職員工,然後在公司的層級也不小,但每週公司環境清消時,總會出現事情為我和另一位同事做;其他兩位同事把廁所垃圾夾一夾,就直接去做他們自己的事了。我們並沒有實際的打掃工作分配,但大家都是同事,另外兩位只會做給老闆看,但實際做的是我和另一位同事。想和老闆討論是否可以有明確的打掃工作分配,不然我上班時間都花在打掃,實際運用到個人專業的時間,完全沒體力了。另外兩位卻能乾爽、事不關己,重點我們薪水差不多。 但直接跟老闆反映,倒是很擔心老闆會覺得我在挑事情做。不過最近內心不平衡,又加上戲精同事,真的心情很煩躁。
請問各位前輩幾個問題,再麻煩大家解答,非常感謝。 我於今年3月入職一家公司,並雙方以「口頭上」答應給付我薪資$45000/月;但7月開始這家公司又另開了一間公司後,請我去支援幫忙。 在7月第二周與我商談,因為新公司的人力預算考量,所以必須扣$5000,則改領$40000/月。 我因為被扣薪水而而向公司提出8/31離職。 7月薪水於8/5領取$45000(原薪),但8月薪水於9/5領取$40000(扣薪後) 因為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但沒有勾選非自願離職。 (以上都沒有任何勞工合約證明,但我可以提供薪資轉帳證明) 請問這樣的問題,我還能申請非自願離職嗎?
目前才剛入職 是自己一直以來有興趣的工作 但小孩的關係需要先請假幾天 因為兩個小孩都不到三歲 突發狀況多 本來講好是由先生處理 但他臨時在我入職前一天受傷了短時間沒辦法工作也沒辦法專心處理小孩 變成我先請假在家裡照顧 因為這樣我整個人身心靈都很疲憊 還跟公婆同住 每天就像蠟燭被燃燒殆盡 想到之後白天還要工作這件事 半夜還失眠到天亮 或焦慮的感覺 讓我重返職場感到有壓力也有點絕望 一直在內心問自己工作方面是否該先緩緩休息呢⋯⋯很猶豫不知道怎麼做比較好 (目前的工作需要把手頭的事情全部完成才能下班 我是新人加班機率高
我上一份公司是北市知名五星級大飯店【他是屬於萬豪集團旗下的某個飯店】的某個餐廳部門,在哪邊當餐飲部基層主管也當了兩年多,也是裡面能力少數較為優秀的基層主管,基本飯店所有外場崗位我全部都接觸過。 但人多總會有流言非語,尤其又是很多小團體的工作場合,因而在流言非語的情況下以及眾多的工作糾紛的壓力下,很突然的就直接離職了【重點上層主管完全很敷衍的在處理人事糾紛的事件】,因而導致被上一間工作場合被列入黑名單。 重點是在未來面試許多的飯店,都有提到為何離開上一間公司,並且詢問是否有可以了解上一份公司工作狀況的同事,都不知道該怎回答,並且許多飯店面試完以後都沒有任何結果,想詢問在未來的飯店面試,是否該如實回答,因飯店對於人事糾紛的不作為,而導致離開原本的工作環境呢???? 是否有機會改善現在所面臨的狀況??? 【期間有錄取一家飯店,但也因為原本的飯店同事去到我新的環境造謠才導致我後來又離開了錄取的飯店,並且從錄取到開始工作,最後的離職大概只過了不到一個月】
近期遇到公司因為內部問題,因而減少生意量,所以想要裁減人力方面的事情。 雖然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遇到,但是因為我生平從未遇到過這種事情。 所以我心中有很多的難過及疑問: 1. 被裁掉的人是否就是確定表示工作上的表現是有問題的? 2. 即使前僱主有開立離職證明書給我,但是我面試時,是否都還是必須如實說明到上一份工作的狀況呢? 3. 如果第二題的答案是“是”的話,那雇主是否會直接判斷我的工作能力待評估? 4. 現在又介於年齡問題,如此一來,我未來找工作的路是否會很艱辛呢? 我應該要怎麼做才好呢?謝謝……
各位前輩好!我是今年6月份畢業的新鮮人,出來後找了第一份工作但是因為種種原因不得已深思熟慮後決定離職,所以只有一週的工作經驗。現在我在謀求下一份工作,想請問一下大家在求職中是不是只要有過的工作經驗都要老實交代給資方並婉轉說明離職原因?還是說這麼短的工作經驗倒不如不提?這個問題最近還蠻讓我苦惱的,望各位前輩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