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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7 小時前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不到三個月的工作經驗一定要寫上履歷嗎

各位前輩大家好,
在這邊想請教各位前輩關於不到三個月的工作經驗需要寫在履歷上嗎?

我的狀況是:我約莫3年前從航空業離職,但因為當時精神狀況出了問題的關係,以致於我有一段時間,每份工作都沒辦法超過3個月(工作中因為精神疾病發作,以致於自己莫名被嚇到去提了離職,至少3次),雖然我目前已經穩定且康復,也有穩定的工作,但對過去曾經能10幾年工作穩定的我來說,是一段很不堪的過往,也不願再提起,最近剛好有機會轉職,我並沒有把那段時間的工作經歷交代給我投遞的任何公司,我是直接告知當時正有學習計畫跟調養身體,現在想想感覺很不妥,但短時間工作經歷+精神疾病我想沒有一位雇主會願意接受,想請問各位前輩,我應該要如實交代,還是閉口不談比較好呢?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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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我想,這或許不會是「只能二選一」的問題~
  誠如您文中所提及的,您後續已經有穩定的工作、健康狀況也是穩定且康復的,這一段時間與經驗,都能作為「您是否能穩定工作」的參考,甚至,若您確實已能掌握好自身狀況,基本可讓雇主排除此部分的擔憂,我認為這段經歷也可以是一個充滿毅力、堅強復原的故事。
  我想,雇主擔憂的是:「錄用你,是因為你現在的表現與未來的潛力,會有擔憂,是對於未來的不確定性。」,但僱用任何人都會有擔憂的,只是擔憂的程度與方向不同而已。
  這一段過往或許令您覺得不堪與難受,但對應雇主的提問有時確實也需要誠實以對,您可以考量哪些部分是自己認為還可以表露的?既達到誠實,也不會逼迫自己講述還無法面對的事。
  也鼓勵您,每一個故事都會有正向積極的一面可以講述,可以嘗試發掘事件帶給自己的正面意義,或許,同樣的故事也能帶來不一樣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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