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現職工作未滿1個月,求職時的經歷需要特別寫嗎
應徵上了一份工作,同部門包含主管有三位同事,進公司後組織大異動。
上工了兩周後突然被主管告知,他(主管)跟其中一位同事做到下周,並且面試及職訓有對接到的三位人資也都陸續離職了,除了自己部門跟人資部門,觀察別的部門流動率也很高,雖然工作內容目前是符合預想,但擔心這樣情況會影響到自己工作,所以想趁還未滿一個月開始騎驢找馬。
請問這種情況在履歷上或面試時,會建議據實以告嗎,因為想聚焦在前幾份工作的經歷及能力上,不想特別提到現職這份工作,擔心會影響別的公司對我的評價,認為我是不穩定的人選。(我的狀況是前幾份工作的年資都有3-4年)
但也擔心假設我沒有跟想應徵的公司提,對方會查詢的到勞健保紀錄。
回答 2 則
你好
才進職兩週,實務上還處於勞僱契約的磨合期(甚至是行政手續處理期)。這段經歷對你的技能加成幾乎為零,放在履歷上反而會分散面試官對你過去 3-4 年紮實經驗的注意力!
如果面試官問你「這兩週在做什麼?」你可以簡單但吻合事實曾短暫入職一家公司,但進去後發現內部組織異動頻繁,包含直屬主管與核心團隊在兩週內相繼離職。與原來職涯規畫不同必須重新擬定找穩定且永續經營的公司去發揮自身能力!
趁現在剛開始,趕快把履歷投向環境更健全的公司吧!
另外上新公司在未經你同意的情況下,是查不到你的詳細投保紀錄的。
聚焦在未來吧!你要在履歷是強化過去的你的專業深度跟實際發揮及解決能力!
祝你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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