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3/2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報到前填寫過去每月薪資能以平均薪資計算嗎?
各位前輩好
近期面試進入一家頗具規模公司,電話核薪、未於錄取mail揭露薪資,須於報到前須填寫過往經歷等個資文件,於報到當日繳交相關離職文件核對後,始確認薪資。
前一份工作月薪33K,且一定有年終2個月,因此每個月平均薪資還算不錯。請問是否能於報到文件上填寫平均月薪呢?擔心若填寫33K,報到當日看到此薪資又被砍薪。謝謝
回答 9 則
您好
如果是我,我就留空白 交回去,等對方來問。
您之前做的沒錯,不需要揭露過去的薪資。
每個公司的薪資算法不一樣,有沒有績效獎金、年終獎金、股票、餐飲補助,年薪可能是比較適合的說法,無論如何 不管你怎麼填,感覺都不對。
而且我同意其他前輩的說法,報到當天才確認薪資,流程怪怪的。
如果從月薪 3萬3 x 14個月的工作 辭職、報到當天才確認月薪 2萬8 x 12個月,是要怎麼辦?!
建議您先跟人資確認,這份就是offer letter,我確認錄取了嗎?請問在哪裡有詳列薪資福利、休假、工時、上下班時間等細節?
以上,提供您參考
2人拍手・
您好,
若僅電話核薪、又無合約的情況下會建議電郵回信時再次確認薪資,以確保工作後的薪資是當時雙方協議的薪資。報到到職簽立的文件應為公司面試後跟您協議的薪資,不用填寫之前公司的薪資,若真的要填,前公司規模大且薪資水平易查詢,建議照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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