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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之前發文過,我以前從事消防相關工作後來轉職目前在一家半導體設備公司任職廠務一職,公司規模約300多人持續擴編中,有兩個廠區,我對廠務可以說是完全沒有經驗,要負責整廠的水、電、空調、消防、CDA和日常抄表維修保養,廠務目前就我和主管2人而已沒有其他同事,我才入職3個月結果主管3月中要離職,廠務剩下我1人,我這幾週整晚睡不著壓力大,雖然公司說會再找人,但期間設備如有異常我可能扛不住,長時間下來可能不是出包就是出工安,我該怎麼辦?應該回鍋消防換工作嗎?還是堅持下去?

溝通協調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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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46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所以先開低薪給你 後面再看表現調整, 合理嗎(我有口述大概會哪些東西,但對方不信) 一直說他們面試很多 都只會講 不會做 堅持要過試用期才會調整 因我目前薪水5萬多 對方只願開4萬 還說我做過的車太冷門 他們沒有這樣的客人(說的我前面經驗都沒用)

薪資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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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77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目前還在工作中,我在三菱當維修技師有修3噸半至15噸貨車、小貨卡、皮卡、轎車、油電車,那由於公司的體系和老一輩的觀念對我不合常常被欺負,那該做的反應以做了該說的也說了,那我蠻心累的,目前想轉職但我自己個人評估我只有高職畢業餐飲科的,現在算26歲想找薪水穩工作穩的感覺好像只有新竹以上的有希望但,可現在我考量到我有車貸72期繳完快3年所以外地目前不在我的選單內,自己目前我覺得我的強項是機械比較強電工有點基礎但如果跟其他(產業師父級做比較差非常多)有在考量是否要去傳產或做cnc 但怕會很快被炒因為我會頂撞人尤其是老人(覺得不合理的比如:要把自己的業績提高好讓廠用作類似這種)想問問如果想轉職除了傳產和cnc 還有其他職業推薦的嗎?

學經歷背景技能需求職涯發展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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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67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腰傷休息一年後大致恢復正常  避免復發想找跟原本不相關的 但看職缺又會不知不覺偏向到相似的工作 其他職缺一直看看到履歷都投不下去 越看我心情越迷茫   到現在也只投了一封 以前也算是到處跑爬高爬低熱又粉塵 該辛苦該操的也都經歷過 不知道怎麼膽子又突然會縮成這樣 家人雖然沒說話但又時不時對我嘆氣又嫌棄的眼神 搞得我壓力越來越大 該如何調適心情跟心態

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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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87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我之前從事消防相關工作後來轉職目前在一家半導體設備公司任職廠務一職,,對廠務可以說是完全沒有經驗,目前就我和主管2人而已,我入職一個多月目前固定工作也就每日抄表,主管說無法一直帶著我要我自己找事情做,但我根本還是新手懂的也不多怎麼自己找事做,廠區老舊也不敢自己隨便亂動,每天都要寫工作日報都不知道要怎麼寫,而且主管有時維修也都自己做不會找我,我是被放生了嗎?我該怎麼辦?應該再換工作嗎?還是堅持下去?

溝通協調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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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899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1.目前此工作 待了三個月 還沒試用期通過 2.主管有意無意 的 說  我 試用期 快到了 要我努力 加油上進 3.面試時 和主管 談薪資 結果 核薪下來 試用期 少了3千  薪水談( 35k 到職前 核薪水 32k) 真不知道該不該 繼續 努力下去 工作 是從事 影印機 維修保養 叫修~ 到客戶端 進行 保養 維修  更換 零件 4.  公司沒有提供 膳食 薪水包含 伙食津貼 就32k 通過 才有加回去3千 不過 扣完勞健保 公會金 就剩三萬出頭 比去 超商打工 還慘 待了這段時間 大致上 工作還可接受 不過 感覺 主管 似乎 不大想繼續聘用我 我是等被資遣 還是 直接走人 ??

求職職涯發展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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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觀看117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1.工作內容屬於後勤協助工程師,上個月突然被主管告知被客訴。但本人不知道到底哪裡沒做好需要改進,當天排程事情都做完了,沒有耽誤任何流程,結果不知道哪個工程師,像小人一樣背後捅刀客訴。 2.很討厭這種人,既不想當面得罪人,又不當面花個幾秒溝通告知我哪裡需要改進或不足的地方,直接客訴,而且理由不實到我都不知道有這些問題。 3.客訴理由: a.晃來晃去:我第一階段做完準備好了新料,要等工程師拆舊才好換新,為了不消耗時間,我在旁邊協助、觀摩旁學,(有的安裝沒讓我上手,只有理論,只好沒在旁協助遞工具,我也願意多學上手可沒機會) 同一個機台斜對面也有工程師在拆機台,只隔了一個柱,那其中一區不需要我協助那我到斜對面旁學和協助有錯嗎?不想讓我協助斜對面就直說,我就像木頭人一樣站在旁邊等指令。又沒擅離職守離開機台找不到人,而且是在視線範圍內。結果被客訴。。。 b.提早進無塵室等工程師,結果被客訴為什麼等不先準備:我一堆問號,提早進有錯?8:30上班,9:00前才知道當天安排,工程師9:30後有時10:00才到機台。由於不確定工程師是否提早到,早點進去好協助他們施工有錯?8:30上班基本吃飯時間都下午3點多,已經違法了,要不是他們還在做早就12:00去吃飯了,他們做沒做完不是我的事,我吃完再進去他們人出來那我就機台旁等,我也沒抱怨和說什麼。 按照SOP要工程師簽署工具箱會議單和Loto上鎖單才可施工。難道以後我可以直接跳過簽字直接施工,隨意代簽?那出了工安意外或設備損壞,或本來就有異常沒發現也沒動到,那誰來承擔?他們開會晚到機台是他們問題,我秉持安確和規定要先簽單在施工, 零件都是前一天他們晚班已經拿好了,我還要拿什麼?而且進無塵室前已經詢問當天合作工程師哪裡會合,需要領料也要工程師陪同不然沒權限進領料區,還有工程師他們要拍照確認料號。 這也被客訴。。。 c.拆零件:我知道當天零件有哪些需要換,為了縮短更換零件的停機時間,提早拆袋準備(雙層袋,未取出),有的工程師要早拆準備,有的要當下再拆。結果有的工程師卻斥責“還沒要做,拿出來幹嘛。”或是已經拿下一個要裝的料在一旁等待,工程師說”還沒要用到”,我放回去後、不到幾分鐘他要安裝,卻又怪我 “現在才拆或拿”。 d.沒刷卡進出無塵室:這個更扯,依照規定,過哨口放完鞋後一定要刷卡進場,再刷閘門進更衣室,出來也是一樣先刷出再刷閘門拿鞋子出哨口。結果工程師客訴都沒刷卡,WTF!我很確定,每次都是確認有刷進出廠,如果沒刷到不當下講?當成客訴理由? 工程師一不跟我當下溝通改進,二事情做完後背後捅一刀客訴。好難預防

職場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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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551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我在公司做維修人員,一般休息的時候會學一些單晶片的程式或是應用程式怎麼寫。 且也有做出一些小作品,這些是可以添加到自己的履歷嗎?

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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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237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我之前從事消防設備工程有10年的經歷,有一次跟上司有摩擦主管要我離職,我就趁此機會裸辭,一個月後轉職到一家科技廠擔任廠務工程師,也順利入職,但目前這家公司廠務是剛成立的部門,只有我和主管2人,主管每天都很忙,不是開會就是去新建廠的工程巡廠,沒什麼時間帶我,大部分時間我都被晾在一旁,主管很忙我也不好意思吵他,廠務工作很雜,有水、電、維修和工程等等事務,跟我之前消防工作有很大的差異,老實說挑戰很大,壓力也不小,每晚都睡不好,半夜都會醒來至少5次以上還伴隨著冒冷汗,但我也快40歲了,工作也不好找,也不想輕易放棄或轉職,不想讓家人再擔心我了,想問問各位我該怎麼辦,主管一天大概只有2-3小時有空理我一下,如果廠區的廠務設備有問題只靠我有點困難,唯一的同事只有主管,沒有其他人可以一起討論和共事,主管的壓力也不小,私下聊天跟我說他把每天都當最後一天上班,不爽隨時可以走,如果他真的走了我怎麼辦?工作暫時也無法上軌道,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溝通協調職涯發展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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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觀看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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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41-45歲

我在前公司因跟主管不對盤因而離職,但該公司幾項不合理之規定,以下: 我在2021年6月到職,該公司僅口頭表示做滿幾個月後將有營運獎金,於是在12月才領到,但我們工經常早出晚歸,且該公司還口頭規定早於07:30或晚於17:30下班不得打卡,僅能以月底填寫「忘記打卡單」,很明顯是在避重就輕。 而日後我有早出晚歸的情形都有自行蒐證紀錄且有拍照紀錄忘記打卡單均可對應,記得在我到職2年半左右,主管開會時表示先前有員工要求加班費但主管表示負責人主張若要加班費那營運獎金都取消,我們部門人員全部都摸摸鼻子因我是最資遣員工無法亦不敢當場反駁,直到我做滿4年左右因跟主管實在是處不下去了牠在我年終評比分數打超低,導致我年終獎金數字很難看,於是我毅然決然提出離職了,離職後隔月僅領本薪,而營運獎金卻未入帳,於是我向勞工局檢舉未給付加班費之情形,但勞工局僅回覆: 本處於對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該公司表示與勞工約定每日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含1小時休息時間),以「指紋及臉部辨識」方式記錄勞工出、退勤時間,且因部分勞工經常忘記打下班卡,有補登退勤時間之措施;另約定每月以轉帳方式發放上月營業獎金,惟離職人員不具領取營業獎金資格。經比對該公司提供資料顯示,尚有以「上下班簽到簿」補登載勞工退勤時間,有勞工簽名為憑,難認有使勞工延長工時情形;又按該公司「營業獎勵辦法修訂」獎勵原則訂定:「離職人員自離職日起不得領取獎金,該筆獎金撥入營業處基金及營業處保管之單位福利金」,因您的離職,不具備符合領取獎金之資格,故未給付您營業獎金。 那麽我到職後半年至離職前半年的早出晚歸不是全部都白做了? 還有該公司主管也在開會時口頭制定每月遲到二次以上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200元以此類推,但有一月我因睡過頭兩次被罰款100元,由會計以通信軟體告知罰款金額,對話紀錄有截圖,我亦有將遲到另外罰款之情形報予勞工局,勞工局回覆: 該公司表示公司內部有制定遲到1次扣100元之規則(每月有遲到1次之免責權,即當月遲到第1次免繳罰款),此係由當月遲到人員以現金方式,將金額交給部門之福利金管理人員,作為部門福利金。復比對該公司提供工資清冊及轉帳紀錄,前開數額確非自勞工工資中扣除,而係由勞工另以現金給付,係屬私權爭議,非勞動基準法授權主管機關得介入管制事項。 綜述以上不合理點: 1、獎金為本人辛勤工作應得的報酬僅能以該公司口頭規定而否決掉我應得的報酬。 2、該公司因上班打卡制,若遲到將扣薪資,怎可以另外罰款? 上述情形感覺就是我被人砍了,法院僅聽加害人說詞後認為合理就判無罪,但事實上我權益已經受損了,就像被砍了還得不到賠償。

工作法規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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