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隔離期未滿,就被要求上班
各位職場前輩好,最近因為鄰座的主管確診,使跟他搭班的我,在這週也被傳染確診。
想請問各位前輩,若發生以下的問題,該如果處理/回應對方呢?
1.公司不認定我是因公確診(傳染給我、與我搭班的這位主管自己說的),所以我原本的排假,都不算數,直接挪來變防疫假。
2.公司要求未達隔離天數者回公司上班,且對方(確診只隔離三天的主管)仍為陽性,也要求我提早回公司上班,該如何處理呢?
補充:每天都是公司與住家兩點一線,伙食也都在公司吃,與朋友聚會已是兩個月前,生活單純,也不會亂亂跑。
回答 4 則
你好:
1、堅持隔離期滿才回公司上班,因為隔離期未滿,公司要求回公司上班是違法的。
2、很難證明是因公染疫,那就該怎麼請假就按照法律規定請假
3、隔離期未滿,你的老闆完全不在意你的身體,也不擔心公司內部人員的身體,又不守法令,你真的要趕快離職了!
祝福平安順利
您好,
回覆您的問題:
1. 是不是因公確診很難認定,這部分一定是各自表述,必定有認知差異,無法提出有效的證明是因公確診。
2. 未達隔離天數者回公司上班是不合理的,不能答應,到時候有其他人確診又會把箭頭指向是您傳染的。
很顯然的,公司是人治不是法治,隨便說隨便做,完全沒有制度,沒有顧及員工健康和感受,這種環境不適合長期發展,建議您趁早打算另找出路。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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