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出國留學,何時提辭呈?該據實以告?

目前從事科技業operation偏行政的工作,因為本身大學學英文,覺得有需要再進修一項專業,於是選擇加拿大coop供應鏈管理,對自己來說算是新的專業領域(同產業),算是出國圓夢。

預計明年三四月會要出發,剛開始準備簽證而已,該何時提辭職與預告?該據實以告還是輕描淡寫帶過?現在需要口頭先跟同事主管提這件事嗎?還是快到提辭呈的時候再說就好~?

回答 7觀看 1694
回答 7

您好,

個人覺得要考量的事情不少,以下一些面向提供您考量。

1. 年終獎金的比重與時間點
有些工作與公司的獎金比例佔年薪比例很大,有些主管會依照績效安排配比獎金,雖然說這筆獎金應該是獎勵『過去』的表現,但實際執行,常常主管會依照『想留誰』來分配。
假設如此,我會建議獎金到手再提離職,否則獎金很有可能會被抽走,留給其他會留下來的人。

2. 工作職掌與工作交接時間
假設工作已經很複雜,無可取代,我會建議要跟主管先給個提醒,讓老闆有時間規劃思考,甚至要不要提前安排交接候選人,有1-2個月的交接訓練期等等。

3. 工作文化跟主管的習性
有些主管對『敏感訊息』很在意,如果您先跟同事聊了,他卻最後一個知道,會很不開心,有些主管可能會覺得『主動報告』,他就必須處理安排,寧願最後一秒才收到您的離職通知,有些主管會覺得離職要低調,有些主管會希望離職要安排妥當,所以應該儘早通知大家。
如果跟主管不熟,建議可以先跟其他資深同事聊聊。
同樣的考量也是用在跟同事之間的對話,還有對應客戶、廠商等外部夥伴。

準備跟主管的談話,我個人建議要明確一些,提出您的需求、變數,個人打算與建議,同時也傾聽主管跟公司的需求,找到兩者的平衡點。
1. 目前打算的離職時間,是否有打算事先請假?有需要先去一趟加拿大嗎?
2. 機票、時間未定,什麼時間會定下來?
3. 盤點目前手上的專案進度,一路到明年3-4月之間的高潮起伏有哪些?

最後,世界很小、產業很小,山水有相逢,務必抱持著善念,大家好聚好散,盡忠職守到最後一刻好好交接。

以上,恭喜您準備展開新生活,祝您好運

2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您好,

首先恭喜您可以為自己的計劃出國圓夢。

Q:有關何時提辭呈,是否該據實以告? 回覆如下:

A:1. 當您的簽證申請核准後,您就可以先口頭跟主管報告了,據實告知自己的生涯規劃和學習計劃。提前報告就是要讓主管有足夠的時間招募新人才接手您的工作,這樣的作法也是對自己的工作負起責任。描述此事時,您也要記得感謝主管的栽培,並彼此祝福。
2. 有了口頭的報告後,正式的辭職申請就不急了,可以等到明年的初再提出,至少要一個月前,重要職務是否需要再更早,您需要符合貴司的規定。

所以,提早口頭據實向主管說明,讓您和主管的距離拉近,也讓主管可以做前置交接準備。這樣的做法才能面面俱到。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溫馨提示,現在快年底很多公司要打年度績效,會和年終獎金連結。
如果您現在提離職,"有可能"考績被墊底,年終被扣甚至沒有。
我待過的公司都嚴格要求考績有不同等級的比例,
要抓誰去墊底,這也是當主管每年年終很頭痛的問題。
不知貴公司的制度和主管的作法如何,

明年三四月的事過完農曆年再提不遲,中間是否有變數還不知道,一個月是標準。
老鳥都會保密的,否則到離職前好處(獎金)肯定沒你的,壞的肯定都給你(考績墊底)。
你幫主管想,主管未必會幫你想。他要照顧的是留下來的人,不是要走的人。
出國是要花錢的,何必和自己荷包過不去。即使是有這一絲絲可能性。

恭喜!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您好,我是阿邱,很高興有機會回答您的問題。

離職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時程前提出就可以了。

勞動基準法第16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6

(依第15條,勞工預告離職準用第16條規定辦理。)

因為您是離職而非留職停薪,您要據實以告或輕描淡寫帶過,其實沒有什麼影響(倒不如應該問,您不想據實以告的理由為何?)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您好,感謝您的認同與指定。

葛捷思個人認為,出國留學進修是好事,是為自己提升的選擇。
可以提前與直屬主管告知與溝通,尤其您選擇的是同產業的內容,未來再回歸職場的機會相對來的大,若能與主管保持好關係,未來進修後再回歸的機會也不是沒有,所以建議您可以與主管好好談談未來的規劃,多建立產業內的人脈,未來只會更好、更順利,不用擔心被過度刁難。

至於時間點的部分,因為大概還要半年後才會成行,如果您是打算工作到那個時間點,會建議明年一月左右在跟主管做告知會比較恰當。
在人事管理的部分,提前半年說實在有點太早,而且知道您未來會離開,自然不會把太重要的工作交給你,這樣的狀態久了會蠻空虛的,對於自己跟公司都不太好。
但離職前一個月又會顯得太匆忙,畢竟是要出國,想必是早就規劃好,而這段期間絕口不提,主管可能會覺得不受信任或不得人心。
所以抓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會是比較剛好的範圍,可以給公司比較寬的職務朝聘期,也對於自己的規劃告知時,有相對的尊重感。
(切記勿把資訊外流,若主管由同事口中得知出國事宜,難免會造成誤會)

離職是一種彼此心理的相對感受,專業內容反而不是重點,坦承跟互相尊重,是替職場鋪路最好的方式。
祝福您未來留學順利,加油。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投資自己是最棒的事

不需要提早講, 因為公司規定辭職時間是有原因的, 如果規定是一個月提早講就一個月說, 如果2週就2週再說, 這些規定是有理由的, 如果你提早講, 結果反而提早沒工作, 那又有誰要幫你呢? 凡事照規定來就好了, 加油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請查看現在的公司規定必須在離職日的幾天前提出辭呈。就在那個天數提出就可以了。

1人拍手・

查看1則回覆

問題沒被解決嗎?邀請GIVER來回答!
找不到想看的內容嗎?

大家都在搜

發問
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