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提離職後主管就不准我請特休假了,該怎麼辦?
最近我提離職了,有按照公司的規定在1個月前告知,主管也核准了。因為這兩年疫情的關係很少出去玩,所以我的特休還剩下一個多禮拜一直都沒有用掉。下禮拜因為要陪長輩去看醫生做全面檢查幾天,所以我想請特休,但是主管說,因為我要離職了新人還沒到位,交接期間工作量會造成其他同事困擾,所以不准我請特休假,如果堅持要請就只能請事假。
我真的很煩惱,這樣合法嗎? 我答應會好好交接,但是特休是我應有的權利阿,為什麼不能請假呢?
您好,
您已經按照勞基法離職預告最長30天通知公司,這也符合公司的管理規定。
依照勞基法第38條規定,請特休假確實是勞工的權益,主管是不得拒絕的,如因公務之需,是主管要來跟員工協商能否調移休假時間的,因此主管的做法是違法的。
誠如前面張精言與文裕Hiro先進觀點,職場上的人際互動關係應該優先於法令規定,建議您先跟主管溝通陪伴長輩健檢的必要性,盡量縮短請假時間,在業務交接作業上讓主管放心。至於離職前未休完的特休假天數,公司本來就應該依法給予特休未休的代金,這款項是屬於免稅所得。
以上建議與說明請您參考,祝福您職涯發展順心。
您好,站在主管的觀點,是希望交接順利,所以主管的心情是可以體會的。建議在離職前做文字檔(SOP)的檔案,以利最後真的實際交接時間不足,新人還有檔案可以參考。
不過,主管的作法是違法的。堅持要請只能請事假,一樣是假,特休是員工的權益,當然可以優先使用特休。而且,特休沒休完,公司必須換成工資給您,所以主管的主張很奇怪。
建議轉身離開還是要維持好關係,所以先從自己會留下參考資料讓主管比較放心的方式跟主管再談談。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1 離職了,有按照公司的規定在1個月前告知,主管也核准了。因為這兩年疫情的關係很少出去玩,所以我的特休還剩下一個多禮拜一直都沒有用掉。不准我請特休假,如果堅持要請就只能請事假。
2 堅持要請就只能請事假,那就請事假,主管說了會准假的。
3 特休假沒休完,離職時,折現給付,休特休與休事假,對現在的您沒有太大的差別。
4 完成交接,好聚好散。
5 祝福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