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9/9/1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離職預告期怎麼算?沒遵守會怎麼樣?

我的下屬寶咖咖今天提離職今天就要走,員工可不經預告就離職嗎?勞基法的預告期間一定要遵守嗎?沒有預告就離職,雇主是否可扣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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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2項規定,離職時,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的規定期間預告雇主。若遇到【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到第6款之情形之一者,勞工可以不經預告就終止勞動契約。
勞工如果沒有遵守勞基法的預告期間就自行離職,勞基法並未定有處罰規定。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勞工縱使未經預告就離職,雇主仍需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薪資,不過勞工如因此果造成公司的損害,公司是可以依照【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法則或債務不履行而請求損所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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