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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特休是否能往後請 雇主有權拒絕嗎
目前有6天特休
2/11號上班是最後一天
特休請12、13、23-26號 ,剛好6天
如果我11號與雇主提離職,並表示之後的用特休扣掉剛好是一個月
雇主能拒絕我請特休嗎?
或是只讓我做到11號,其他特休折現?
年末時雇主有口頭與我協商會發放年終獎金
去年也有發放,會不會我提離職他就不發放年終獎金
您好
依你的問題回覆 ,你參考看看.
1.雇主能拒絕我請特休嗎?--- 特休是勞工自己可安排的 .並非主管或公司安排的 .依法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
2.或是只讓我做到11號,其他特休折現?--- 如果另有協議 .這也是你自己在自由意志下 .雙方經協議後同意 .而非單方面就由公司說只能給你休幾天其他折現.
3.年末時雇主有口頭與我協商會發放年終獎金 ,去年也有發放,會不會我提離職他就不發放年終獎金--- 年終獎金發放 .應該是發放當日仍在職 .且法規並無規定每個人都一定要發 ,如果只是口頭答應 ,那有相關證明嗎? 那會不會淪為當初誰誰誰說 .當初誰誰誰答應...,建議還是要以白紙黑字為準 ,是否有年終獎金或是怎麼算 ,建議要先談清楚 ,白紙黑字 ,但如果發放當日 ,你已不在職 ,那當然你要求要年終獎金 ,那可能就不是很合理.
以下再提供你參考.
https://vip.104.com.tw/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170369
https://vip.104.com.tw/preLogin/recruiterForum/post/145032
一、特休能不能「往後請」?雇主能不能拒絕?
1️⃣ 原則很清楚
特休是勞工的權利,不是雇主的恩惠。
依《勞基法》第38條:
勞工排定特休
雇主 原則上不得拒絕
只有在「企業經營上確有急迫需要」或「勞工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協調調整
👉 單純因為你要離職,不是合法拒絕理由
2️⃣ 你這種「用特休撐滿一個月預告期」是否合法?
你目前:
剩 6 天特休
2/11 為最後實際上班日
特休請:2/12、2/13、2/23–2/26(共 6 天)
用特休補滿一個月離職預告期
👉 完全合法,實務上非常常見
⚠️ 但有一個「現實關鍵點」:
你必須「事前排定並告知」特休,而不是離職後才說
3️⃣ 雇主「能不能硬拒絕你請特休?」
👉 理論上不能,實務上常發生
如果雇主說:
「不准請,直接折現」
「做到 2/11,後面不算上班」
法律上:
❌ 不能強迫你放棄特休
❌ 不能單方面改成折現
✅ 必須與你協商
但現實中,如果你:
不打算再跟公司周旋
不想後續申訴
👉 他們「實務上會這樣做」,但 不代表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