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請問離職日應該壓在哪天,才能放到該有的特休假呢?
到職日是103/07/01,本院特休假是採週年制,如果想放到該有的15天,請問是不是過了112/7/1就有15天了,所以離職日可以壓112/7/2嗎?
然後在112/1/1~112/7/1期間休那15天,這樣可行嗎?
您好,
大概整理一下您的問題,您的意思是希望可以放到下一個週期產生的特休後再離職。如果您希望以"真實放假"的方式獲得休假的話,除了特休產生日外,還要往後計算您放完特休的天數,才是您的離職日。
依照您的案例,103/07/01到職,所以您112年時(年資滿9年),當年7/1即產生了新年度的特休15天,這個15天的請休期限是112/07/01~113/06/30。如果您想請完15天,那就是往後多算15個工作日。
依據上述的請休期限,您不可能將未來發生的假提早到前一年度請休。所以您原本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喔。
以上資訊提供您參考。
您好:
您的到職日是103/07/01,若在111/7/2離職(指當天你有做滿8小時或有請任何假,結論就是要有做滿當天,符合勞基法的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公司特休假是採週年制,年資滿8年,依照勞基法特休給予規定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日。
1、所以是到111/7/2還要在職才有滿8年喔!要7/3起才會有新的特休15日(103/07/01-111/07/02的特休),新的特休,不可能可以在111/1/1-7/1就可以提早有新的特休
2、你問然後在112/1/1~112/7/1期間休那15天,這樣可行嗎?
不可以,因為,不可能可以在111/1/1-7/1就可以提早有新的特休
您好,
其實可以利用勞動部的特休試算系統查詢.
https://calc.mol.gov.tw/Trail_New/html/RestDay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