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1-25歲
關於前公司的離職證明?
1.因為新公司需要前公司的離職證明,但在前公司服務3個月左右,給新公司的履歷也未提到這段經歷(因為工作時間短)
2.前公司有高薪低報的情形,所以不好跟前公司拿離職證明(又或者離職證明是不會影響到前公司?雖然前公司有違法情形,但因為是好聚好散所以不想起事端)
3.若無法從前公司拿到離職證明,是否可以向前前公司拿證明給新公司?

你目前的處境相當常見,也牽涉到合法性與職場人情之間的平衡。以下依你問題順序,清楚解答並提供建議:
1. 履歷未寫那段短期經歷,為何新公司還需要離職證明?
可能原因如下:
你提供的勞保資料或 戶籍謄本/投保紀錄有揭露該公司,讓新公司知道你曾任職。
新公司想確認「前一個投保單位」是否正式離職,以辦理投保銜接。
結論:不管是否在履歷提到,只要你曾在該公司有投保紀錄,新公司都可能要求離職證明,是合情合理的作法。
2. 前公司有高薪低報問題,會不會因開離職證明惹事?
先說明重點:
離職證明本身與「高薪低報」無直接衝突或檢舉風險。
離職證明的內容通常是:
任職起迄日
職稱
離職事由(多半會寫「個人因素離職」或「自願離職」)
公司蓋章
所以你若只是索取離職證明,不會讓公司「被抓到違法」。
除非你去勞保局申訴或主動檢舉「高薪低報」,否則前公司不會因此被查水表。
若你是電話或Line口氣誠懇詢問,並強調只是交差給新公司用,不會去申訴或造成公司困擾,對方通常願意配合開立。
3. 若真的無法拿到離職證明,能不能用「前前公司」的證明替代?
大多數公司不接受這種方式,尤其是他們想確認「你是否已從上一個有投保紀錄的公司離職」的話。
但你可以試著向新公司說明狀況,例如:
因為前一間公司任職時間較短(僅約3個月),且公司規模較小,內部行政作業不完整,目前暫時無法提供離職證明。但我在離職當下已完成交接與退保,願意提供「前前公司」的完整離職證明作為參考,也可請新公司查核我目前未有投保紀錄。
有些公司會接受你提供「勞保投保紀錄表」,來確認你目前確實沒有其他就業狀態。
建議你的具體行動順序:
步驟 說明
1. 嘗試聯繫前公司索取離職證明 態度溫和,表示「只是要交給新公司,不會牽涉保險或申訴」,通常能拿到。
2. 若前公司拒絕 向新公司坦白說明情況,並主動提供「勞保異動紀錄」或「退保證明」做替代資料。
3. 詢問新公司可否用前前公司離職證明+目前無投保紀錄證明替代 表達你誠意配合、不隱瞞過去紀錄。
小提醒:
你可以至 勞保局網站下載「個人投保紀錄查詢表」,或攜帶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到四大超商事務機台列印投保異動紀錄。
這些資料能證明你目前「未任職於該公司」,對新公司來說比一張離職證明還有說服力。
您好,先謝謝回復
針對第2點想在詢問一下,因為我在勞動部上的離職表單中有一欄是要填離職當月薪資,若是填了我所領到的薪資,但又跟前公司所投保的不同,這一欄是否會影響到前公司?
一、你未在履歷上列出這份工作,新公司會怎麼看?
1.如果新公司知道你曾經在該公司任職(如投保紀錄查得到),但你又未提,可能會懷疑你有隱瞞。
2.如果新公司不知道且也不查投保紀錄,其實也不一定會發現。
3.但既然他們要求「離職證明」,通常是知道你有這段經歷,或查到了勞保紀錄。
🔍 建議:
如新公司已知這段經歷,建議你坦白說明「當初因為試用期間短,所以沒列在履歷,但確實有正式離職,是否能以其他佐證取代離職證明」。
二、前公司有高薪低報的情況,你擔心開立離職證明會讓對方有壓力?
1.離職證明只需要載明任職期間與職位,並不一定要揭露薪資資訊,對前公司風險很小。
2.你可以先客氣、私下詢問前公司是否能提供一份簡單的離職證明,不含薪資資訊,通常對方願意配合就不會出問題。
3.如果前公司堅持不開,或你擔心撕破臉,也可以考慮用其他替代方案。
離職證明範例(最簡單版):
茲證明【XXX】先生/小姐,曾於本公司服務,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職務為【XXX】。
此致
敬禮
公司章 / 公司代表簽名
三、 若無法拿到前公司離職證明,可以用更前一份工作的證明取代嗎?
1.如果新公司明確指定要「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那前前公司證明可能不被接受。
2.但如果你能讓新公司理解你不便取得,並提出其他佐證,如:
3.前公司的名片、任用通知、薪資條(加上你主動說明已離職)
4.提供前前公司離職證明,強調你工作資歷無斷層
5.勞保異動紀錄(勞保局申請即可)
✅ 建議你可以這樣做:
1.先婉轉問問前公司是否能開「不含薪資資訊」的離職證明,一般來說這對他們風險極低。
2.若前公司無法配合,與新公司主動說明情況(例:試用期短未列履歷、前公司體質特殊不方便提供),
3.並補上其他佐證(前前公司離職證明 + 勞保異動紀錄)。
4.確保未來在任何入職文件或履歷上,誠實一致,避免留下履歷爭議。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