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6/10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公司可以在未與我聯繫前自行reference check嗎?

最近因為有新的作品而更新了履歷,尚未有主動求職的打算,但是更新後偶然收到某公司的主管來信邀請面試,我和該主管在線上面談我的作品及使用的技能與專業知識,當下主管很開心的說希望錄用我,他會請公司人事人資跑流程。

後來我一直沒有收到人事人資聯絡,而是主管突然跟我說,人事單位問他關於我的穿著問題,他必須回覆所以請我協助回答。

也還有其他的提問,但都算是徵才時會評估的條件,像是工作的變動。但是關於外表穿著,我認為應該不是平常找工作找員工特別問的事情,一般公司無特殊職務相關應該不會特別對此提問,且我上一份不愉快而離開的公司正是因為穿著的事情,而有了往後更多的嫌隙。

我目前為止都沒有和新公司的人事單位任何人聯絡過,面試主管也覺得他沒提到相關話題,他被問這件事還以為我已被聯繫才會因為穿著再次詢問。

或許有點過度聯想,但我也是做了幾份工作、在職場算中年的人,有些公司服裝儀容規定的確較為嚴格,但我也不層刻意違反規定。除了在前公司發生的事情以外,我不能理解為什麼還沒有任何互動,頂多只是看過履歷普通大頭照,就會這樣問穿著。

上一個工作,某次我在居家上班期間,在工作日下午前往辦公室交文件和整理工作需要的資料,在那之前我到職都沒去過辦公室。當天也有去公司的前輩提醒我公司不可以穿那樣,因為我認為是新公司先對我做了資歷查核,或是其他方式聯絡我的前公司。

我沒有確切證據,當初會自己離職就是因為各種不尊重以及感覺受騙,所以無法問前公司。而新公司的人事單位不曾聯絡過我,我更沒有提供任何同意招募需要的可聯絡公司和資訊文件等等。

當時穿著其實並不特別,被建議後我覺得很奇怪但只能配合,應該屬於與工作無相關的個人資訊,前同事當時說不可以穿的服裝,後來幾個月恢復到公司上班,我常看到許多不同部門同事穿著上班,看起來並沒有約束不可以穿;提醒我服裝的前輩也在之後提醒我只能使用公司有付費的特定的軟硬體,但是後來要求我做網頁,錄取時並沒有說明要做這個工作,明明只是視覺設計,而且前同事說可使用的軟硬體也不是用來寫程式的,因此我去問了其他MIS或是IT、設備部門,他們都跟我說公司並未規定,可以下載程式撰寫軟體,還疑惑誰說不可以使用正版或是免費合法的東西。

前同事有多項私下規範我的標準,但他或其他同事可以,我去請教其他前同事了解之後,似乎是只有我有許多「不可以做的事」,讓我覺得是針對性規範很多戒條。這位前同事呈報了關於我的錯誤評價,以及一些莫須有的罪名,我感到非常不尊重且與事實不符而離職的。在職期間的工時、市場薪資都是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但事情已過,我當時忍耐現在也無法做什麼。

原本覺得自己離職後跟前公司不會再往來,問心無愧之外也快樂了很多,而新公司可能打探到當時莫須有的狀況,可能聽到很多錯誤評價;如果新公司不是reference check,但是在完全沒有聯繫認識過我,直接把服裝當做對我審視的標準,也讓我覺得很傷害。

不是我自己去投遞履歷給這家公司希受到面試機會與青睞,而是該公司主管邀約,我不介意是否得到這個工作機會,也不在乎以前和以後別人是否用特殊眼光看我,但我覺得針對外在、未經同意打探非必要個資、前公司可能會和未來公司提供錯誤資訊⋯⋯這些對我而言很私密且不舒服、不甘心。

在這發問前,我也試圖找聯絡方式直接詢問新公司的人事人資,想了解我的話直接來問本人也可以,我也有很多疑問想問他們,但我找不到聯絡資料,而面試我的主管也只是覺得疑惑,沒辦法處理我的疑慮與不適。

寧可他們直接不錄用,而且我也很希望自己可以放下心不管這件事情,但因為我過去有職場與私人生活都有被異性過度騷擾和跟蹤、蒐集個資的經驗,這一次我很希望能用正確的方式請新公司告知實情,也希望前公司不要把我個人狀況告知其他不需要知道的人士。我也有多年後仍會互相聯繫、交流工作的前同事和主管,或許我不是非常會社交的上班族,但也不會刻意起衝突或是造成工作不愉快,在工作上我不曾怠惰,所以穿著和莫須有罪名,讓我失落且自責很久。

雖然這樣有點鑽牛角尖,但是非常不服氣於被誤會,被透露太多工作以外的情況也很難過,有一種還沒論及婚嫁就被對方家人用徵信社調查的感覺,真的不希望再發生類似狀況,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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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新的作品而更新了履歷,尚未有主動求職的打算,但是更新後偶然收到某公司的主管來信邀請面試,我和該主管在線上面談我的作品及使用的技能與專業知識,當下主管很開心的說希望錄用我,他會請公司人事人資跑流程。
2. 同領域的圈子是小的,訊息自然的流串,很難判定應該還是不應該,能夠還是不能夠。
3. 先把主管來信邀請面試當作過去式,跳脫穿那樣問題,也跳脫新公司人資調查的感覺。
4. 您不是沒有工作經驗,以作品專長,融入群體,降低被誤會的機會,以工作的成就感建立信心,找個合適的公司。
5.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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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篇文章我只看到情緒不滿的宣洩,不清楚如何建議你好的職涯發展。
如果你很在乎對方的這樣行為,不如直接找到窗口表達明確。至少不會一直悶在心裡然後發洩一番。

工作不委屈,委屈不勉強。這是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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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業主,相信也不想撿到別人眼中「與眾不同、難以管理」的員工,這個部分請你體諒,畢竟公司要的是「設計師」而非「藝術家」,藝術家只需要顧慮自己的喜好,而設計師需要顧慮大家的喜好、世俗的目光!
  公司特地為您設立的這些「禁止」條款,您願意接受的話以後便是夥伴,不接受的話就趕緊換公司,雙方都省時間。詢問前東家的行為只不過是一個催化劑,只能加速結果,並不能改變結果。原本可能要花數月的時間,縮短為數日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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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不建議去這種公司 有不舒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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