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勞動契約疑問及年終沒給
1.在人力平台上雇主有寫享有年終,面試談條件時也有保障一個月(我7/1正式入職)本以為會按照比例分發,但老雇主完全沒有提,只有在小年夜當天發紅包。詢問有無年終時老闆回答沒有年終。
這樣雇主就不該在人力銀行上寫給不出來的薪資或者福利,是否有應對的方法呢?
2.簽勞動契約時,發現有一條寫到不論在職多久,沒有提前一個月提離職,就不會給薪資,
但這樣與勞基法規定的就牴觸了,勞工應該怎麼辦呢?
我有詢問1955的人員,回答我的是勞動契約怎麼寫就怎麼做,那如果是這樣雇主就可以隨便訂下規範,讓勞方完全沒有保障了
想要詢問以上的問題點
再請知情人士可以幫助回答
新年快樂
1. 年終獎金,因為非屬於常態薪資,的確是由雇主作為激勵自由運用的。因此,給多少,怎麼給,的確是由雇主自由訂定
一般來說,在人力平台上,應該會寫到依照公司與個人績效狀況發放年終獎金,因為不確定您當年度的績效為何,也不確定您在求職時看到雇主的標示方式,最終,主管機關應該會以您入職時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為準。建議您詳讀您的勞動合約後,如的確有言明保障年終一個月,其他年終獎金依照績效發放,那麼,您可以持您的勞動合約向勞動部申訴
2. 提出離職的預告時間,依照勞基法規定
-未做滿3個月,離職不需預吿。
-待3個月未滿1年,需要10天前預告。
-工作滿1年、不到3年,需要在20天之前預告。
-工作滿3年以上,就要於30天之前預告。
您如為2022/7/1報到,如果現在要離職,應該是屬於10天前預告的範疇,薪資需要算到您實際離職生效的前一天才對,不能沒有薪資,如您遭遇剋扣薪資的狀況,是可以依法向勞動部提出申訴。
補充說明一下,即使是由資方提供的制式標準化勞動契約,都需要符合勞基法的最低規範,只能優於,不能低於,因此,如果勞動合約內容有劣於勞基法的狀況,那麼那份合約即是違法,您可以直接向勞動部主張您在勞基法上的權益,並提出這份違法合約作為證據,不會是資方隨意訂定而已的。
祝福您
您好:
1.你說的保障一個月,請問有在勞動契約中簽約寫明白嗎?如果沒有簽約,那雇主沒有發,沒有違法,因為年終是雇主依照公司營運結果決定要不要發?還有發多少?還有未滿一年是否發放,也是公司決定的,有些會規定在工作規則中或公告裡面,你說:本以為會按照比例分發,這是錯誤的認知,
雇主在人力銀行上面寫年中並沒有錯,有可能其他人有工作滿一年的有年終啊!只是你未滿一年,所以沒有年終
2.簽勞動契約時,發現有一條寫到不論在職多久,沒有提前一個月提離職,就不會給薪資,
但這樣與勞基法規定的就牴觸了,勞工應該怎麼辦呢?
我有詢問1955的人員,回答我的是勞動契約怎麼寫就怎麼做,那如果是這樣雇主就可以隨便訂下規範,讓勞方完全沒有保障了
1955人員的說法有誤,勞動契約與法令牴觸無效(有這種問題,建議打勞工局詢問會比較恰當)
離職預告基本上是看「年資」,所以會有天數上的不同,範圍從0天至30天
0天: 工作3個月內不用預告。
10天: 工作3個月以上但不滿1年的勞工。
20天: 工作1年以上但不滿3年的勞工。
30天: 只要工作3年以上就適用這個項目。
不論你是定期契約或是不定期契約的勞工,根據勞基法,必須提前告知雇主
1 人力平台上雇主有寫享有年終,面試談條件時也有保障一個月,本以為會按照比例分發,但老雇主完全沒有提,只有在小年夜當天發紅包。詢問有無年終時老闆回答沒有年終。 這樣雇主就不該在人力銀行上寫給不出來的薪資或者福利,是否有應對的方法呢。
2 本以為年終會按照比例分發,這部分不能用本以為,工作未滿一年,發不發年終主動權在公司,依據營運結果,與簽訂合約條件。
3 人力平台上雇主有寫享有年終,面試談條件時也有保障一個月,一般是以工作滿一年情況,未滿一年另案處理。
4 不論在職多久,沒有提前一個月提離職,就不會給薪資,明顯違反勞基法,您工作6-12個月,離職預告10天,只要10天前告知,不需30天。
5 若離職預告有糾紛,至地方勞工局申訴,不會輸。勞動契約違反勞基法契約無效。
6 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