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請問該怎麼跟公司詢問年終、三節及獎金等福利?
工作經歷已有四年經歷,而最近剛取得一家offer,但在面試過程中太過緊張忘記詢問是否有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問題,那該如何在報到期間做此詢問??另外什麼是勞動契約書??一定要簽嗎???
勞動契約書 是保障彼此的契約書
可以的話 好好看一下內容對自己也有個保障
如果你想問的是 福利相關的問題
大可正式入職後 找個適合的時機點
問一下人資的主管或夥伴就可以知道
也可以問一下裡面的學長姊
沒什麼大不了的事~
現在有些公司 薪資仍不透明化
但 有些福利制度 還是可以知道的~
您好,
您可以直接打電話詢問該公司的人資單位,告知您已經獲得錄取 (要有收到書面正式通知才算),想詢問公司的三節獎金及各項福利制度。
所謂的 "三節獎金" 包含的是春節、端午節、和中秋節。 春節發的即是 "年終獎金"。
"勞動契約書" 是一定要簽的,是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契約書,也是保障雙方的權益。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您好:
一、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福利,請直接詢問人資或跟你聯絡面試報到的人就可以,現在就可以打電話詢問,不用等到報到時
二、勞動契約:寫明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往後才不容易有爭議。有簽才是好的,內容違反法令無效
根據勞基法施行細則§7規定,勞動契約中應包含下面這13點事項:
1. 工作場所和內容(包含工作地點、負責的職務內容)
2. 工作時間和休假規定(包含幾點上下班、午休時間、休假、例假日、休息日、請假規定,如有排班、輪班則標註排班換班規定)。
3. 薪水(包含薪水多少、調薪、結算、發放時間和發放方式)。
4. 員工離職退休程序(包含員工離職、解僱、資遣、退休的程序與規定)。
5. 資遣費、退休金、其他津貼及獎金訂定。
6. 員工應負擔的工作相關費用。
7. 公司、員工須遵守的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規範。
8. 是否有員工教育訓練、訓練方式。
9. 福利相關(例如:三節、年終獎金、福利金發放方式與辦法)。
10. 職業災害補償、一般生病時補助辦法。
11. 其他應遵守的公司紀律。
12. 獎賞、懲罰方式(例如:記功過、現金賠償)。
13. 其他勞資權利義務(例如保密條款、競業禁止等)。
祝福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