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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原談妥的到職日,新公司因連假關係要求延後到職

原談妥的到職日,因到職後幾天就會面臨連假,但新公司希望我延後到職日,但中間的薪資損失似乎是要由我承擔。
想請教大家的建議,或是可以如何溝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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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您好
不知你當初是怎麼談的 ,也許當初談的時候沒有注意到相關節日和日期 ,在業界 本來就是會有一些淺規則 ,例如:報到日會在週一(因為不可能每天都在辦理報到) ,例如月底不會辦理報到(因為會有薪資結算和勞健保費問題) ,例如會在連假或長假後再報到(因為不太可能請進來2天就讓他開始放連假)... ,這些事應該大家都知道 ,你有收到正式的Offer letter 嗎? ,你有正式辦理報到繳交資料並簽訂勞動契約嗎? ,如果以上你都完備 ,那就是依勞動契約為主 ,如果以上都沒有或是報到程序未完備 ,那就會有瑕疵 ,如果妳都未完成任何手續 ,也未開始提供勞務 ,那算是什麼損失呢? ,建議你先不用多想 ,將心比心 ,如果你是主管 ,你會希望剛進來的人進來就好好的交接好好地做 ,還是剛進來交接個幾天就中斷去放假 ,然後再回來交接 ,不是說一定不好 ,是不是前一個連續交接的會比較好一點 ,先恭喜你找到工作 ,那為何不放寬心 ,把自己準備好 ,準備好報到資料 ,開心的先去放假(順便先讓自己放鬆一下) ,回來後在好好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呢? ,就不要花心力在計較這年前年後報到 ,不要糾結在這種問題上 ,你覺得這樣會不會好一點 ,有些人連年節都難過(還不知工作在哪?) ,你不是已經好很多了嗎? ,當然 ,如果你要計較 ,這也是你的權利 ,你可以電話或郵件去詢問公司可否讓你年前報到 ,但如果造成對方或主管誤會你 ,認為你就是這樣會計較的人 ,而變成印象不好 ,你覺得這會是你要的嗎? ,這你自己要考慮清楚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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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很多公司確實會考慮節省連假的薪資成本,同時連假前後通常較忙碌,避免在連假前後繁忙時期無人協助新人展開工作。
理解公司的安排並願意配合是重要的,因為這也展現了你的理解和合作態度。
如果你對這份工作感興趣且已確認報到沒問題,那就等待連假後開始新的工作吧!這同時也給了你一些時間去做好準備,以確保順利展開新的職業生涯。
祝你在新工作中一切順利!

因為勞動契約是雙方簽訂的,如果您一開始就有書面契約的話可以跟人資詢問,但是如果是口頭契約口說無憑的話,雙方有協議,等同您同意何日到職,如果您是先前已經去公司工作了,有上班紀錄,適逢連假期間,公司卻叫您延後報到,那這連假期間的薪資公司應該給您,如果您是已知錄取,但尚未到公司工作,報到日期是公司訂的,先前應通知詢問您該日是否能報到,(技術性的協議上您可能會認為已經與人資確認好到職日期,您也同意延後,因為通知錄取日不代表公司通知報到日),那當然沒有工作沒有給薪,建議您先了解您的勞務契約、您的工作紀錄,還有視情況跟人資公司討論彼此的認知,您先前也提到您是設計行業,您的勞動方式跟公司對您作品採用有沒有薪給認定,這個就是您跟雇主談的勞務契約內容,還是依照您勞務契約內容來討論會比較實際喔,以上提供您參考,祝福您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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