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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22/9/7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焦慮症的我,想要重回職場打拼

1.我前一份工作在美商做品保化驗,長期被同事亂教和亂搞作業sop,假日又加班,做滿三個月,主管認為我表現不好,強勢的態度認為是我自己的錯,我自己為了身體著想,自己簽離職,我現在休養滿一個月,身體狀況可以走下床到外面走動8小時,我想要問在面試時坦白我上一份工作因為工作負荷量大,造成我生病,會怎麼樣嗎?會不會我因為有精神疾病,被對方視為不定時炸彈?
2.工作造成的心理疾病可以申請工傷嗎?可以跟公司裡的主管或護理師反應嗎?
(因為上一間跟同事誠實坦白,造成我有很多種謠言在公司裡亂傳,很難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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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您好:
了解您的問題給予建議如下:
不建議講。
1.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建議這段工作經驗不要寫在履歷表。這四個月可以用:考公職、上課進修、照顧家人帶過就好。

2.工傷的話,建議問勞工局、勞檢處,才能精準回答。

3.如果同事造成您心理創傷,您也盡力處理,就放下吧。愛自己為先吧~
如何讓自己接下來過得更美好?這比較重要。

4.下一個工作,建議可以找工作氛圍比較輕鬆的環境,心理的傷需要一些時間。因為不了解您的學經歷,所以大概可以提供這個方向,有問題可以再提出來一起討論,希望有幫助到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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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看見了您在職業生涯途中,面臨了挫折及困境,面對心理壓力,又加上失業的現實議題,相信您心裡承受有一定的壓力。針對您提出的議題,想給予您一些建議。
1.認識自我:透過醫療多點了解心理疾患,積極配合治療,也讓自己學習接納自己的現況,學習在疾病生活中,找到一個新的生活模式,讓自己身心達到平衡。(聽起來有點抽象,但就像是患了慢性疾病,開始改變自己的生活模式,重新過生活)
2.心理諮詢: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對於(成人)(每人)(每年)有至少2次免費的心理諮詢服務,很建議您可以先嘗試運用這個資源,讓自己受傷的心得到一些喘息,把(心)整理一下,再重新出發。
3.自我揭露:對於自己的疾病,其實您可以考量是否需要自我揭露,這也是前面提到的,當您夠認識自己,積極配合治療,其實就視為自己患有慢性疾病,也不用刻意告知旁人,自己患有心理疾患。然如您心理壓力及衝突已經超出自己可以承受的,建議您可以主動告知自己信任的醫生、心理師、家人等,讓自己的心理壓力能夠適時找到一個出口,再重新出發。

祝福順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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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看完您的問題後,
我能夠想到的角度是不是因為你表現出來的是很優秀的,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
其實你只要有自信一點,也不用擔心找不到適合您的工作。
您說工作造成的心理疾病是否可以申請公傷,建議您可以先去找相關單位去判定。
公司有職護也可以跟職護談談這個狀況是可以的。
最後真的要說,自信一點,會讓您的眼界看開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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