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2/6/29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懷孕幾週開始請產假比較合適?

目前懷孕5個月,終於進入寶寶比較穩定的時期,也開始思考後續的請產假的事宜。
目前寶寶沒什麼早產的現象,也不太需要安胎,工作上算是內勤,主要都是在辦公室,上網看法律上是預產期前一個月可以開始請產假,不過因為最近公司人力短缺,要補的新人也都還沒進來,也怕太早請產假會造成同事主管的困擾...
想詢問前輩們,職場上孕婦大約多久前開始請產假比較合適?應該說是公司主管同事們比較能接受的時間,還是會建議做到有生產症狀再跟主管請假就好?因為也怕交接需要時程,也想要提早確認請假的時間好跟主管安排,但生小孩的時間又很不確定...另外也想請問產假後的育嬰留停,前輩們會建議請多久?也怕自己職場上的位子被取代,或是太久沒工作回職場會很不適應...

總結一下想請問的問題:
1.產假建議多久前開始請?需要多久前跟主管提出?
2.育嬰留停建議請多久比較合適?

以上還麻煩職場前輩們提供寶貴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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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媽咪您好:

從您的提問內容中,可以感受到您是一位盡責且不想造成同事困擾的好夥伴。

分享我自己當時的情境與做法給您參考:
依勞動法規來說,員工在預產期前4週就可以和雇主協商請產假。
但是就我自己當時的狀況來說,我在安親班擔任教務主任的工作,當時並沒有代理人制度,就算請個幾天假還有安親班老闆跟行政櫃台人員可以協助處理,而且安親班的同事不外乎是老師與接送學童的駕駛與料理餐點的廚師跟清潔人員且每個人都各自有工作任務要執行,如果我提前四周請產假,勢必會需要把自己的工作請老闆與櫃檯行政同事代理我的工作,但是在當時的情境下我於心不忍。

所以我是等到有產兆現象出現後,才跟老闆提出準備請假待產的申請,在此之前,我也先將自己手上的工作項目做整理與說明,並跟老闆與櫃檯行政同事討論哪些項目是必須有人代理,哪些項目是可以在我產假期間調整執行的頻率或是就先不執行,等上述都確認後我才放心去待產。

產假期間,同事遇到不清楚或是不知道如何處理的事務我也歡迎他們聯繫我讓我知道,這樣將可以縮短同事自行摸索再處理的時間,也可以降低占用同事代理我工作的時間,不讓代理同事負擔過重。

至於育嬰假這個部份我沒有用到,原因是如果我申請育嬰假,那麼安親班就必須找短期代理者,安親班的業務包含招生、親師溝通與教務管理.........找到可以勝任的人也需要花一點時間熟悉與上手,與配偶商量後決定產假結束後就回安親班工作,baby請家人協助育嬰。

您的工作屬性應該比較算是專案型的,如果申請育嬰假只要是先跟主管討論好,先將自己手邊現有的專案告一段落,新的專案看看有沒有同事可以share,如果沒有,我知道有些主管也會開代理缺找人代理育嬰假同仁的工作,只要跟主管同事都討論好應該就沒有問題喔!

預祝準媽咪的您產假與育嬰假的申請、生產都順利唷!
分享好聽的胎教音樂 給您放鬆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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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詢問的問題其實都沒有標準答案,何時開始請產假主要還是看您的身體狀況,我有遇過生產前幾天都還有來公司上班的,另外,申請育嬰留停的部分建議提早跟主管商量,您可以先跟主管提您想申請育嬰留停,聽聽看主管的想法,並了解育嬰留停期間公司可能會如何安排職務代理的部分,再從中判斷申請育嬰留停的期間應如何安排較為合適且工作不會被取代。
以上建議給您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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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媽媽您好:
1.產假建議多久前開始請?需要多久前跟主管提出?
1-1因每人體質不同,所以並無正確答案,但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如於產前四週請產假亦屬適當,可勞資雙方協商決定,但寶寶出生時就一定要請產假囉,妊娠期間女性員工得於產前分次請產假,亦無不可。惟女性因個人體質不同,於分娩前請產假時,應至少保留4星期於產後,以免妨礙產後恢復。
1-2因已懷孕5個月,應可以預測預產期大約落在何時,其實現在就可以先將日期告知主管,並將您的想法與主管說明,以便主管在工作/人力上提早安排,且也可以同時先預告是否有育嬰留停的計畫,此部分也是可以讓主管規劃安排人力。
2.育嬰留停建議請多久比較合適?
這也沒有正確答案唷,這也是要依據您的狀況而定,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位子女滿3歲前,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且不得超過2年。法規對於育嬰留職停薪有相對的保障,如您依法申請留停,於留停快屆滿前公司應需要跟您確認復職意願,如您有意願復職,公司不可拒絕,應提供原職務或是相對應的職務,如您不願意復職,也須跟公司說明,讓公司於留停屆滿時辦理離職,公司也可提早進行人力職務的調配,如公司無原對應的職務,也應依法支付資遣費給您。

您提問的問題,感覺您是一位認真負責的同仁,希望以上的回覆有幫助到您,祝您生產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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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議您可以計算一下自己可請假的日數,並提出跟主管做討論,會較合適。

媽咪您好~

產假怎麼請我個人認為跟有沒有規劃請育嬰假有關係。

假設是只請產假的狀態,身體狀況良好的話,我建議可以到後期再請(以我個人的經驗第一胎是39週後才開始休產假的)。一方面是產假只有八週的日曆天,如果提前越多時間請的話,就會佔掉越多產後休養及跟小孩磨合的時間,所以只休產假的話建議後期可以提早準備工作上的交接,也讓主管隨時知道身體狀況,但不一定要提前請假。
若產後打算請育嬰假,育嬰假是以月為單位作申請,勞保局育嬰津貼目前是給半年的八成薪,所以很多人請育嬰假都是以半年為主,但若家裡沒有經濟壓力,想要陪小孩多一點時間,小孩三歲以內最久可以請兩年的育嬰假,不過如果擔心跟社會脫節的話,時間上就要自己再斟酌了。

雖然職業婦女在小孩小的時候常需要蠟燭多頭燒,但隨著小孩長大情況會越來越好,而且女人有一份自己的收入及專長,比較能夠得到成就感及安全感,和小孩分開一小段時間,回家後對小孩也會更有耐心。

祝福您平安生產,孩子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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