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年前提離職2025/1/24
想詢問離職問題,因為牽涉年終,公司年前才會發,今年有比較早放年假,本人在職已三年,若1/24提離職預告至2月底屆滿30天,是否有問題?

您好
最近好多人問這種問題 ,你可以爬爬文 ,看看相關訊息 ,基本上 ,大家都會等年終確定入袋 ,才會提離職 ,畢竟變數多 ,回到你的問題 ,你要何時離職 ,哪天哪月 ,那是你的自由 ,特休的安排 ,要怎麼休 ,這也是你的權利 ,但是 ,公司給不給你年終 ,這也是公司的權利 ,沒有法條說一定要給(也有公司沒有年終的) ,也沒有法條說一定要每個人都有(也有人表現太差沒有年終的) ,一般公司都是會給還在職的同仁 ,而且還會結合考核(有人多/有人少) ,這部份建議你可以去問清楚 ,依公司規定 ,除非你的勞動契約中有註明 ,有保障年終多少個月 ,那就是依勞動契約 ,說清楚講明白 ,不用在這猜 ,最後就是 ,觀感問題 ,雖然要離職的最大 ,但建議還是要依規定 ,做好交接 ,做好END ,大家就算做不成朋友 ,但也不要變成敵人是吧 ,如果沒做好交接 ,就這樣一直放到最後工作日 ,或是最後一天再回來 ,匆匆交接一下就結束 ,你覺得這樣觀感好嗎? ,如果你下一家公司 ,你要任職的這個職位 ,這職位的前任也是這樣搞(隨便交接/或直接放假放到不進公司) ,你自己接這位置的感受呢? ,如我是我 ,我心中一定充滿很多問號和髒話 ,台灣的職場不大 ,不要把自己的風評做壞 ,我常說 ,不管好或不好 ,爽或不爽 ,既然要離職了 ,這一頁就翻過去了,我們要向前看 ,就好好地做交接 ,好好的做一個好的END(再怎麼相處也沒剩幾天了) ,現在很多工作也會打電話到前公司去做徵信 ,所以我才說 ,也不奢求前公司幫你說好話 ,但至少不要落井下石 ,萬一前公司說了一些你的狀況 ,你覺得 ,不會影響到你下一份工作的機會嗎?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 ,祝福你.
根據您的描述,您希望在2025年1月24日提出辭職申請,並利用年假直接抵扣30天的預告期,到2月底正式離職。
1.提前提報表呈現與期預告的計算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工作滿3年需提前30天通知雇主。2月底,在法律上是合理的。
2.年假抵扣問題
根據,若員工尚未使用的年假,雙方可協商用於是否抵扣工作天數。
您需要確認公司是否允許年假抵扣預告期間的工時。
若公司同意,應明確計算剩餘的年假天數,確保足以抵扣2月底的預告期。
如果公司不同意,您可能仍需工作到預告期結束,或協商其他替代方案。
3.年終獎金的贈款
許多公司在發放年終獎金時,可能會考慮以下人員:
1.工作至指定日期的資格:確認公司規定是否需在特定日期此時任職才能領取年終獎金。
2.獎金發放時間:如果公司獎金在1/24前發放,且您當時在職,則不影響領取。
3.若公司要求工作到2月底才能發年終獎金,您可以和公司討論是否可先領取,或視為最後工資的一部分。
4.實際操作建議
1.與HR或主管溝通:在1/24前與公司HR或主管溝通,顯示服從意願,並確認年假抵扣、年終獎金發放及工作交接等細節。
2.保留書面記錄:無論口腔協商結果如何,請務必以書面提出報告,並註明最後的工作日期及相關安排。
3.確認公司政策:細讀公司的內部規範,確認是否有額外規定,例如對離職員工的年終發放條件。
4.潛在問題與應對
年假短缺抵扣預告期:若剩餘年假短缺,則可能需自行補足不足的工作天數或薪資。
5.公司拒發年終獎金:若公司有不合理的規定(如以辭職為由拒發獎金),可收集證據後向勞工局反映。
如果您對實際操作還有疑問,建議提供更詳細的公司內部法規或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以保障權益!
1 提問者擔心提離職日期是否影響年終領取及離職流程順利性。
2 年終獎金發放條件依公司規定,請確認勞動契約或公司規章。
3 若年終發放條件為在職,1/24提離職仍可領取。
4 預告期需滿30天,提1/24離職至2月底符合規定。
5 公司年假提前,不影響離職日期計算。
6 離職期間仍享有勞基法保障的工資與福利。
7 建議以書面形式提離職,保留證明文件。
8 離職後公司須結算應得薪資及相關費用。
9 若公司違規扣發年終,勞工可申訴至勞工局。
10 若有未清年假,公司需依法計算補償。
11 建議與主管事先溝通,確認程序順利完成。
12 祝福你離職順利,展開新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