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8/6/6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補休若未休完折現如何計算?
公司加班補休規定為2017.1.1~2018.6.30產生的在2018.6.30休完,未休完折現,今年2018.3.1新法生效,2017.1.1~2017.12.31所產生的補休,未休完該如何折現?
回答 1 則
法令的生效實施通常是不溯及既往,今年2/28以前的補休規定,依照勞動部解釋令說明【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是由勞資雙方妥為協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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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2018/6/6
公司加班補休規定為2017.1.1~2018.6.30產生的在2018.6.30休完,未休完折現,今年2018.3.1新法生效,2017.1.1~2017.12.31所產生的補休,未休完該如何折現?
法令的生效實施通常是不溯及既往,今年2/28以前的補休規定,依照勞動部解釋令說明【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是由勞資雙方妥為協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