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公司抓到同事外接案子,給他比資遣費更高的獎金,請他自願離職

有個別部門同事,被他部門的同事檢舉外接案子,結果就被主管找去約談,後來鬧到老闆那裡,老闆直接請他離開,但跟他談的方式卻是給他一筆蠻高額的獎金,請他用自願離職的名義走,已排定的員工旅遊和各種福利也沒有沒收,雖然蠻同情那位同事的遭遇,但他算是做錯事?怎麼好像離開的條件還蠻好的?是因為公司資遣人會留下什麼紀錄,或是要額外付什麼錢嗎?不然怎麼會反而還得到比較優渥的條件?可以請前輩解惑嗎,這樣的話大家都要搶著被約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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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釐清資遣費與獎金的差異再作判斷。

您好:
1、你怎麼會知道那個別部門同事離開的錢比資遣的多,照理說,那別部門同事拿了多少錢?是應該要保密的啊!別給自己找麻煩喔!很多職場的事情,知道就好!

2、至於拿的錢,比資遣多,不確定你的多是真的多?這是需要經過精算的!再來若當時的狀況,已經沒有足夠資遣的時間了(因為資遣要10天前通報勞工局,還要預告),假如給錢讓員工正常合法的滾(公司的想法),真的是比較快啊!有問題的員工,馬上走最好!花點錢可以處理的事情,都是小事!搞不好,仔細算一算比資遣費少(還有年資的問題)呢!

如果以上都是 "聽"來的, 這種馬路消息聽聽就好。謠言止於智者。
這個消息裡面, 被檢舉人的名字可能是被透漏的,但檢舉人是誰? 資遣費是多少? 獎金是多少? 這些訊息說不定都沒有明確的被透漏,而公司主管在處理相關問題時,通常會衡量很多條件評估之後,決定一個對公司造成最小傷害的方案。所以,散佈這種訊息,通常是還有後續動作的起步式,以上供參考。

1 公司發現同事外接案子,雖然被主管請離開,但以較高的獎金請他自願離職,讓提問者感到困惑,想知道是否這樣的條件是合理的。
2 您所提到的情況,通常是公司為了避免正式的資遣程序,以較為優渥的條件請員工自願離職,可能是為了維護公司形象或避免法律爭議。
3 在台灣,資遣員工需符合相關法令,公司可能選擇以協商方式達成離職,避免法律程序帶來的麻煩。
4 高額的獎金可能是公司願意支付的代價,以換取員工的自願離職,同時也可以避免公司付出更多的法定資遣費用。
5 對於同事而言,此舉可能是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他的壓力,但也可能因為事發原因而給他帶來一些困擾。
6 公司採取這樣的作法,不代表所有員工都會享有相同待遇,每個案子的處理方式可能取決於公司政策、法令遵從以及具體情境。
7 祝福您能夠在職場中遇到合理公正的處理,同時也提醒您在工作中保持正確的態度與行為,以確保自身職業生涯的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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