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8/12/1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職缺寫「薪資面議」但實未達4萬元該如何檢舉?

我在某公司徵才廣告上看到該職缺寫薪資面議,實際面試後發現經常性薪資其實低於4萬,我可以到哪裡檢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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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者可逕向雇主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進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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