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建築師事務所不用簽勞動契約是常態嗎?

如題,最近收到某具規模的事務所通知四月中旬可以去上班,行政部門來電通知報到日要攜帶的東西,但完全沒提到合約的事,所以我問了一下請假制度跟加班費怎麼算,他回他們請假都很彈性,加班費也符合勞基法,來了就知道(?),並且說他們沒有在簽合約。

另外,他們也沒發錄取通知書給我,這樣在我入職前是不是有被換掉的可能?這間事務所是我的首選,所以也不會繼續找其他的了,但想到沒有正式的書面通知還是有點怕怕的。

如果我要求要錄取通知書跟簽勞動契約,會不會還沒入職就先得罪行政了?我對於事務所而言還是個菜鳥,也不知道有沒有底氣去要求這些。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應該怎麼跟行政協商?若還是沒得簽合約,入職後若發生違反勞基法或是薪資糾紛(面試時說好的試用期/正職薪資),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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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您好,
沒有簽合約和沒有錄取通知書,基本上並不違法,只要雙方口頭同意或叫承諾,都構成了互相承諾的契約。

但實務面為了減少糾紛,就必須要以溝通的方式,達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所謂正式的合約和錄取通知書。

所以溝通的「態度和方法」就很重要,這不只是在入職前,就是在入職以後,對於任何事情互相有疑問,都要透過雙方可以接受的溝通方式,這樣職場才能可長可久,以上分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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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恭喜你獲得事務所的錄取通知!

根據你的描述,事務所在錄取流程上似乎有一些不符合勞基法的規定。例如,他們沒有發給你錄取通知書,也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契約。

錄取通知書和勞動契約都是非常重要的文件。錄取通知書是雇主向勞工提出要約的文件,而勞動契約則是雙方合意成立的契約。

錄取通知書

錄取通知書應載明以下事項:

職位名稱
工作內容
薪資
工作時間
報到日期
其他應記載事項
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應載明以下事項:

雇主及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所或居所
職位名稱
工作內容
薪資
工作時間
休假
勞工保險
職業災害
勞動爭議處理
其他應記載事項

如果你沒有收到錄取通知書,可以要求事務所補發。如果你沒有和事務所簽訂勞動契約,可以要求事務所和你簽訂。

要求錄取通知書和勞動契約的建議

你可以向事務所的行政人員說明,你希望收到錄取通知書和簽訂勞動契約,以便保障雙方的權益。你可以參考以下建議:

態度禮貌,但立場堅定
說明你希望收到錄取通知書和簽訂勞動契約的原因
提出具體的要求,例如希望在報到前收到錄取通知書

如果事務所拒絕提供錄取通知書和簽訂勞動契約

如果事務所拒絕提供錄取通知書和簽訂勞動契約,你可以考慮以下措施:

向勞動部申訴
尋求法律協助
入職後若發生違反勞基法或是薪資糾紛

如果你在入職後發現事務所違反勞基法或是薪資糾紛,你可以考慮以下措施:

向勞動部申訴
尋求法律協助

以下是一些具體的建議:

在入職前,蒐集錄取通知書、面試錄音、薪資條等相關證據。
在入職後,注意保存工作紀錄、加班紀錄等相關證據。
如果發現事務所違反勞基法或是薪資糾紛,立即向勞動部申訴或尋求法律協助。
希望這些建議能幫助你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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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錄取通知書,法令沒有規定企業一定要發,口頭通知錄取即用各種方法通知都可以,只是如果沒有寫清楚,就會產生你所說的入職後若發生違反勞基法或是薪資糾紛(面試時說好的試用期/正職薪資),等等狀況,那時候就是要去申請調解或上法院處理

2、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只要雙方意思合致,無論口頭約定、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有些公司是報到當天簽合約,如果你的新公司說他們沒有在簽合約。也是沒有問題的!

3、你可以選擇是否要要求新公司開錄取通知書跟簽勞動契約,這就要看新公司要如何處理。但你是新人,公司沒有,你去要求,雖然很正常,保障你的權益,但是企業是否有其他想法,就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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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基法條文規範,要簽立勞動契約書,通常勞工局到公司勞檢時,這是必看的項目之一,也是員工資料的基本項目。另錄取通知單,相關法規並未規範,有的公司僅會口頭承諾,可去電表達可否提供書面或email錄取通知單,可明白說明是為了安心起見,畢竟距離到職還有一小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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