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資遣費老闆要分期給,薪水降薪,所以離開公司,怕老闆沒付資遣費
我本來在前公司,因為前公司倒閉,前老闆帶我一起到新公司,現在才談資遣費要分期給(年資7年),前老闆能力只能分期給
1.資遣費分期給,如果前老闆沒給怎麼辦?
請問有分期給資遣費的書面合約可以參考嗎
謝謝
新公司突然說業績不好要降薪跟改變上班時間,我不能接受所以請他們開非自願離職書(後來他們才把我的健保改成新公司,年資算起來大概4個月)
2. 非自願離職我是之後要申請失業補助,他們說開了沒有用,我想問說是真的嗎?
3. 降薪跟改上班時間我不能接受,他們一定要開非自願離職給我,對吧?
4.健保已經改成新公司,年資我重新計算是4個月,離職預告期就是10天,對嗎?

您的情況涉及勞工法規定的稅務、非自願離職、失業補助等問題,我會逐一回答:
1. 資金遣散費分期給,如果前退休沒給怎麼辦?
如果前老年人分期支付遣散費,但最終沒有付清,您可以:
A.書面約:請對方提供
B.行動局申訴:若對方行動局申請,請對方逐一支付
C.法律途徑:勞工局申述備案。
📌合約範圍參考(建議請律師或行動局確認):
編輯
資遣費分期支付協議書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
乙方(勞工姓名):________
年資:7年
應支付資遣費總額:新台幣____元
甲方因經營困難,經乙方同意,自 __ 年 __ 月 __ 日起,分 __ 期支付資遣費,每期金額 __ 元,支付日為每月 __ 日,最後一期應於 __ 年 __ 月 __ 日前支付完畢。
如甲方未依約支付,乙方有權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2.非自誓離職,他們說開了沒有用,是真的嗎?
這一定是錯誤的!
開了才能申請失業補助等
申請失業補助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A.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B.勞保退保證明
C.主動登記求職
3. 降薪及跟改上班時間無法接受,他們一定要開離職給我,對吧?
是的,公司必須開設--非自願離職證明。
📌根據《勞工法》第14條:
若降薪或改變工作條件,而**員工員工無法接受,這屬於勞工可合法終止契約,公司應非自承諾離職證明,且應支付資金
如果公司不開門,可以直接向啟動審查或申請。
4.健康保險已經改成新公司,年資我重新計入4個月,離職預約期就是10天,對嗎?
根據《勞工法》第16條,離職預約期間如下:
工作未滿3個月→ **3天前3天前通知
3個月以上未滿1年→ **10天前通知10天前通知✅
1年以上→**30天前30天前通知
你的年資4個月,所以**離職離職預約期間是10天,沒錯!
總結建議:
資金分配供要簽署面議。
非自願離職證明很有用。
降薪與更改工作時間,您不接受,公司應給予非自承諾離職證明。
您的離職預約期為10天。
📌建議行動:
✅勞動局申請備案
希望以上建議對您有所幫助。
嗨~你的情況涉及資遣費、非自願離職、失業補助、離職預告期等勞動權益,以下是詳細的解釋與建議:
1. 資遣費分期支付,萬一沒給怎麼辦?
根據《勞基法》第14條與第17條,公司應在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沒有規定可以分期支付,但如果你願意接受分期,建議簽訂書面協議,保障自己的權益
資遣費分期合約應包含的內容
➡️總資遣費金額 & 計算方式(年資 7 年,應該是至少3.5 個月薪資)
➡️分期付款時間表(例如每月支付多少,分幾期)
➡️若未支付,應支付違約金或一次性支付剩餘款項的條款
➡️雙方簽名
如果前老闆後續沒給錢怎麼辦?
➡️先保留證據(書面協議、對話紀錄、轉帳記錄等)
➡️可向勞工局申訴,要求支付資遣費
➡️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公司清償
2. 非自願離職對失業補助有影響嗎?
非自願離職是申請失業補助的必要條件
3. 降薪 & 改變上班時間,公司一定要開「非自願離職」嗎?
依《勞基法》第14條,如果公司單方面降低薪資或改變重大工作條件,且你不接受,這算「非自願離職」,公司應開立證明
✅ 公司這樣做,你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因為:
降薪 = 勞動條件變更,影響重大
上班時間改變 = 可能影響個人規劃
4. 離職預告期計算:年資 4 個月 = 10 天嗎?
你的認知沒錯唷!
祝褔您爭取到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