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到職五天被主管提離職結算薪水合法嗎?
各位前輩大家好!
不是新鮮人,但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不知道合不合理就上來發問了,再麻煩各位前輩解惑,謝謝!
剛到職新公司上班五天的時間,第五天下班前被主管約談,主管說:老闆覺得我的個性屬於中庸不特別活潑也不是特別安靜的人,但因為辦公室目前的國外業務都是安靜性格的人,他還是偏向找活潑外向的人進來培訓,跟我說抱歉通知我做到當天,就直接結算薪水給我了,不知道這樣正不正常,公司是可以這樣錄取了再找個理由隨便辭退人嗎?
薪水結算的方式如下
30000底薪➗30天 ✖️做五天 =5000
再扣掉勞健保121元 =實領 4879元
這五天完全沒有跟老闆講過話,大家上班時間也不太敢說話聊天,幾乎都在處理自己的公事,完全不知道他從哪裡判斷我不夠活潑,還有很多我覺得不合理的地方如下
1. 公司雖然說九點之後才算遲到,但都會特別規定 業助要最晚8:50就到公司打好卡,大家都八點半就到公司
2. 老闆是很虔誠的基督教徒,但面試時隻字未提,12月到職因聖誕節的關係,裡面的業務都在佈置辦公室,又規定不能在上班時間用,要在下班時間處理雖然有給加班費6H,但還是覺得怪怪的,12月中的星期六要求員工參加教會活動,公司尾牙也是跟教會一起辦,還要各部門上台表演,私下問過同事,老闆常常不定時要求員工去教會參加教會活動,都說不硬性規定但沒人敢不參加
3. 公司很在乎上班時間用手機或是接電話,第一天還沒正式開始工作,就特別勸導我不要把手機放桌上或是儘量不要接電話,因每天早上都要開會,第一天上班的時候,主管有請我同事加我Line,把我加進群組中,但被老闆看到我們在用手機,老闆馬上找主管進去開會,我跟同事的座位剛好在老闆辦公室門口,隱約有聽到在講我們用手機的事情,可是我們在處理公事,用完馬上就收起來了。
被提離職當下有特別問過主管 是不是還有什麼原因我沒做好?所以老闆才會希望我走人? 主管說 真的沒有,他個人也很意外,因為他覺得我效率很高也很認真做事,真的是因為個性不夠外向,第一次遇到這種原因被開除覺得滿挫折的,但也覺得有點不合理,因為這間公司確定錄取了,所以推掉很多間公司的錄取通知,如果覺得我不夠外向怎麼還會通知錄取,浪費彼此的時間?
您好
你有敘述了很多 ,但有些關鍵的你沒有說到 ,所以你有依離職程序填寫離職單? 有交接? 還是直接叫你做到今天明天就不用來了?(所以你就不來了?) ,如果是有依規定寫離職單 ,那離職單上會有離職原因 ,所以你是自願離職還是資遣? 這些狀況都影響到你的權益和義務 ,當然也影響到你說的錢的問題 ,不然大家回覆你的訊息有可能不是很正確 ,再來就是如果你沒有依規定寫離職單 ,還是叫你做到今天你就做到今天(明天就不來了) ,如果沒有任何文件或記錄 ,你若也沒有留下對話的紀錄 ,那是不是公司也可以咬定你是無故曠職(曠職3天開除) ,建議你都要先保護自己 ,依規定(不懂或不知道就問) ,留下相關文件紀錄或對話 ,不要公司叫你簽一簽 ,你就簽 ,叫你做到今天(薪水會算給你) ,那你就乖乖的做到今天下班 ,那有可能你就變成現在這樣 ,想想後好像不對 ,很怪 ,然後又一堆疑問,
另外就是你敘述的公司狀況 ,當初在面試時 ,你在了解公司 ,公司也在了解你 ,本來就是在互相認識了解的階段 ,真正進來後 ,經過相處 ,磨合 ,這也是正常 ,每家公司 ,本來就有每家公司的文化 ,管理模式 ,領導風格...,這沒什麼對或錯 ,就看自己要的是什麼 ,自己能不能接受 ,舉例; 也有公司老闆和老闆娘吃素的 ,也沒有強迫 ,但公司一級主管在公司也開始在吃素...,你能特立獨群嗎? ,例如 ,公司各部門尾牙表演 ,難道就不能好好吃個飯(看表演) ,還要利用各部門表演能增加部門向心力及增取部門榮譽的大帽子 ,也沒有強迫 ,但就是要利用時間排練 ,達到娛樂老闆的效果...,當大家在分配角色的時候 ,你能不參加嗎? ,還有些部門會輪流下班後舉辦聚餐 ,美其名是促進部門間關係 ,實際也是在陪笑臉抱主管大腿 ,大家上班加班都累得要死了 ,下班還要去參加這種餐會(陪笑 ,且搞到很晚 ,且這也是一筆花費)... ,太多了 ,這就是職場 ,還是一樣 ,大家是團體生活 ,尤其部門內更要跟大家保持好關係(因為公司和部門不會請一個獨行俠) ,向你之前在學校也是一樣 ,班內也會有很多小團體 ,有很多潛規則 ,放大到在職場裡 ,就看你自己要的是什麼 ,你自己能不能接受 ,沒有絕對的對或絕對的錯 ,你還年輕 ,職場生涯還很長 ,要經歷的要看的還很多 ,建議你自己心態要調整 ,心胸要放開 ,要有自己的目標 ,就像爬山一樣 ,有的人按規定走大路 ,有的人省時走小路(但會遭遇困難) ,有的會想辦法搭便車省力 ,有的會想其他方式達到目標...,你能說哪一個方式是錯的嗎? ,大家都是目標一樣 ,只是方式不同 ,但你自己一定要先確定自己的目標 ,這才是最重要的 ,你會找到你的舞台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您好,針對您提出的問題,我給二點我的建議:
1.解除聘僱關係的合理性
如果公司要請您離開,除非您有涉及公司開除的要因(比如重大違規或是誠信有問題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等),公司只能用資遣來處理,而不是結算薪水讓您自己離開。這樣您會失去資遣的相關權益。
2.資遣的合理性
如果要資遣,則必須有佐證您工作能力不適任。如您說明,公司僅以個性不相符來請您離開,這個原因我個人認為無法佐證您工作能力不適任。換句話說,公司如果要以這點來資遣您,也要提供更充分的佐證,來證明您不適任於此份工作,比如工作績效不佳、工作疏失重複再發且有一定影響.....等。
我個人認為這面這二點其實都有討論空間,公司應該給您足夠不適任的理由及佐證,並以資遣方式請您離開。如果這點有一點沒有達到,為了捍衛您自己的權益,也別讓自己心理受委屈,您可以到勞工局去諮詢或評估做申訴之處裡。
祝您處理順利!
Hi
就針對在工作第五天然後跟你說抱歉這件事,
如果是公司提出辭退,您本人非自願,應屬資遣,當天講做到當天OK,而您可以跟公司要"非自願離職證明",公司應該要算資遣費給您,但沒有多少錢。
但如果公司與您協調後,您也覺得公司不適合自己,屬雙方合意終止,就是自願離職。可以跟公司要離職證明/服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