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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經歷怎麼寫才有力? Designed and implemented PCB layouts for smart home devices, reducing production time by 20%. Collaborated with cross-functional teams to complete 3 product development cycles on schedule. Conducted system testing and diagnostics, identifying and resolving electrical failures with a 98% success rate. Documented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nd prepared reports for ISO certification processes.
我是私立科大材料工程系學士畢業,一開始對薪資沒太多要求,只希望能維持生活,因此選擇傳產的品檢人員,做了一年後因為搬家而離職 後來因為一些經歷,讓我產生想提升自己的想法,嘗試去做與本科相關的工程職務。雖然有意朝工程師發展,但考量到學歷背景,現階段較適合從助理工程師或副工程師做起 目前有兩個錄取機會: 第一間是大型公司(員工數超過20000人),職位為材料助理工程師,主要從事 PCB 相關產業,核薪36K,年終約2個月。部門是去年新成立的,和PCB無關,主要開發散熱器產品,工作內容較為多元,包含行政文書與實驗支援等,東西也還在量產階段,能學到的專業技能存在不確定性 第二間是中大型公司(約1000人),職位為研發副工程師,主要是用新材料開發MLCC,核薪34K。年終約1~2個月,有年中績效獎金與調薪機會(幅度不一定)。工作模式為由工程師帶領進行實驗,需要閱讀論文、操作機台,偶爾出差,整體有一定壓力,但不需承擔主要責任 以個性而言,我較傾向第一間公司,相對穩定且壓力較小;但未來若轉職,可能只能靠大公司的光環 第二間公司較具挑戰性,有機會學習技術,但研發工作需要面對反覆失敗與不確定性讓我有顧慮,過去在做大學專題,曾因實驗反覆受挫,看著繁雜的數據而感到煩躁,擔心這職位會讓我撐不久;加上薪資為34K,和過去我做品檢的薪資相近,讓我感到有點失落自己是不是不值得更高;另一方面,我也希望利用下班時間準備多益考試,如果工作壓力太大,可能會讓我沒動力去學習 目前在穩定與成長之間感到猶豫,因此希望能請前輩給我些建議,非常感謝
I 'am a foreign spouse, is possible to find a job that suit my experience working in different kind of manufacturing in Taiwan for many years, just want to change new job I just got bored i find my job has no growth for many years and my co worker's mostly retired one by one. I learn to love my job there until i resign because i feel myself left alone. So i want to change for new environment challenge and growth? Thank you.
目前在一家傳產被動零件公司擔任品檢/管人員 近來有想轉職去考職業安全乙級執照,也有想過還是要繼續相關工作專攻相關iso證照,會猶豫不決就是找不到自己的目標 不知道該走那個方向,又怕繼續相關工作考了證照也不會有所突破,所以想詢問一下建議
應徵多家公司,無面試機會 1.自傳要如何修改 2.因為有可靠度及電腦廠的外觀檢測經驗想轉職到電子測試業,但應徵公司都無發面試通知 非常感謝有空撥冗回答🙏
各位產業前輩好: 一、背景介紹: 目前在大型製造業擔任品保職務。(年資約1年5個月)。 工作內容主要負責 ISO 9001、FSSC 22000 等管理系統的維護、文件建 置、內外部稽核。 二、想轉職原因: 因自己對文書行政興趣較低,系統管理稽核的興趣較低,相要試著轉職科 技廠線上品管檢驗人員或技術員。 三、問題請益: (一)職務重疊性:科技廠的檢驗員或技術員,是否會因我有品保背景,進去 後仍被要求兼任大量 QA 文書或 ISO 系統維護? (二)實務佔比:這類職位是否如預期,工作內容專注於現場檢驗、顯微鏡 操作與產線執行? (三)面試說服力:面試時該如何強調「有系統邏輯、但真心嚮往第一線實 務操作」,才不會讓主管擔心我做不久? 感謝前輩撥冗指導!
當初面試談好的薪資是全薪,結果領薪時發現薪資結構有問題,變成底薪+全勤+簽約金=當初談的薪資;不滿一年的話,要按月*2000元歸還給公司,報到時人資要求簽署全部文件,有提出薪資架構的問題,人資無明確回覆,只有含糊帶過,現在快滿3個月要離職,還要先還2000*3=6000給公司。這樣是否算欺騙?
1.工作中 最近公司在進行轉運制度,所以接到的案子不多。 想問問大家,公司要求寫工作日誌是合法沒錯,但是過度要求內容的目標是合理的嗎?像我部門要求只能算做“甲”組的工作內容,其餘乙丙丁組的工作都不算在工作範圍內,而且要湊滿6小時的“甲”組的工作內容是合理的嗎?若沒有湊滿的話會被強制去其他部門支援,而且工作內容與初期應徵進來不同。 原部門主管只有回應說已經找工作內容給你了,自己在去認領。 但大主管開會提到未來原部門案子不多,所以會面臨支援至少1~2個月以上的支援。
做不到五天,老闆薪水就算好叫我走說我不適合,請問我可以麻煩工廠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嗎?當初應徵公司說五天都是時薪196.可是我沒有簽,我昨天才離職,明天去補簽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