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8/6/8
-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加班折算補休可依不同職務折算不同補休時數嗎?
加班補休的倍數換算,不同的部門職務可以不一樣嗎(寫入公司工作規則)?例如:廠務部如果加班選補休,其倍數一律為1:1,行政部門如果加班選補休,其倍數為x1, x1.34, x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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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32條之1】規定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未補休之時數,應依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工作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若優於法令規範,貴公司與不同部門就補休標準有不同約定,並無不可,惟建議須考慮內部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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