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大家一天的工時有多長?休息時間工作可以要求加班費嗎?
我今年23歲,現職是我的第一份正職,目前擔任飯店業的櫃台。
我的薪水28k,職稱雖然是飯店櫃台,但我的工作內容沒這麼單純,不僅要當飯店櫃檯接待一般散客、處理訂房網、分配團客住宿的房間,住宿人數沒這麼多的時候,還會被叫去巡房檢查房間有沒有打掃乾淨,有時甚至要充當房務人員幫忙維護環境。
看著年底的節日又要到了,不免覺得到時又要瘋狂加班,內心就覺得很啊雜。因為分配給我的事情越來越多,前陣子我有試著跟老闆提及想調整薪資,以及若超過工時是否能提供加班費等問題,但老闆只以這些事情他有評估過,都是能在我每天上班時間內完成的,所以無法加薪也無加班費。
想請問大家一天的工時有多長呢?我大概算了一下我的工時,基本上我早上8:30到飯店後,表訂17:30可下班,中午有一小時的休息時間,但我中午的休息時間常常在處理房務的事情,且常常過了17:30我還在飯店處理團客的事情,搞到7點左右才下班。
勞基法規定每上4小時,就至少要休息30分鐘,這樣讓我在休息時間工作我可以合理要求加班費嗎?一般上班族工作9小時都休息多久呢?想請問勞基法加班費的計算方式,謝謝大家!
您好
每種行業有每種行業的特性 ,也許現在的勞基法要是用每一種行業 ,對雇主與勞工來說都是很痛苦的 ,舉例來說 ,外送員 /公車駕駛 /送貨員...,也是每4個小時就要至少休息30分鐘嗎? ,那車上的乘客怎麼辦? ,那送貨員要停在路邊睡一下嗎? ,這就是每種行業的特性不同 ,所以每個職位都是辛苦的 ,每個職位也都有不為外人道的一面 ,你說的都對 ,有工作事實 ,本來就應該給予工資 ,就算你下班還繼續自願留在公司處理公事 ,那就是要依法給加班費(以現行的條文來看就是1.34和1.67) ,如果不給 ,就是違法 ,至於你所述的工作內容 ,那是公司屬於公司內部管理 ,不是在在討論好不好 ,合不合理 ,現在餐飲服務業急缺 ,相信一定會把職場環境用得更好 ,都已經缺人了 ,如果職場環境還用不好 ,難道要請鬼來做? ,你自己也會思考是不是要繼續待在這個環境不是嗎? ,你的年紀尚輕 ,工作資歷淺 ,經驗也相對不足 ,現在資訊很發達 ,你們年輕人對公司也沒有什麼忠誠度 ,哪裡薪水高就去哪裡(不是嗎?)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1 提問者的問題大意:提問者是飯店櫃台人員,工作內容包含多項職責,有感於加班時長及無加班費,希望了解一般工時長度,以及能否要求加班費。
2 您的工作內容相當多元,而加班時長看似超過正常上班時間。首先,了解您的工時為8:30到17:30,但實際可能常超時至晚上7點左右,休息時間也在處理工作。
3 勞基法規定每上4小時應有至少30分鐘休息,但若您在休息時間內仍在處理工作,這樣的情況確實可合理要求加班費。
4 一般上班族的工作時間通常為8小時,休息時間視公司規定而異。您的情況若屬實,可能偏長,值得關注。
5 勞基法對於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超過正常工時的部分,平日加班為時薪的1.33倍,假日則為1.66倍。若您的實際工時超過合理範圍,可依法主張應有加班費。
6 若您感到薪資未符合工作量,建議再次與老闆溝通,並請求針對實際工作內容進行評估,以求得合理的薪資調整。
7 祝福您能夠在工作中找到平衡,得到應有的待遇,同時順心過節,事業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