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18/5/28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公司遷移是否可要求資遣?

公司將於明年1月搬遷到其他地點,雖然公司有提供1,500元/月的交通津貼,但是對我來說距離太遠,傾向不接受調動,請問我可否請求資遣費與領取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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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年元月勞動基準法將調動五原則納入第10-1條規範,其中增加第五款: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雖然公司有提供1,500元/月的交通津貼,勞工也可以考量整體家庭生活的利益性,決定是否接受調動,如果不接受調動,雇主是應該給予資遣費為宜。
2.勞動部函釋及勞保局的說明均已提到,勞工因雇主遷廠而選擇自行離職,不論雇主是否已提供必要的協助,仍屬於就業保險法之非自願離職,於失業期間可依法申請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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