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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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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6-40歲

告知有意願到職還能反悔嗎?

最近面試了兩家公司,分別是隔一週面試的,可能是競爭者很少的關係,所以對方請我考慮之後,給他們回覆是否有意願到他們公司上班,但我一直很猶豫不決,而且因為適逢過年,兩家公司都在過年後上班,所以,我能不能先告訴對方(兩家公司)我有意願到職,同時在過年前繼續面試,之後再回絕其中一家公司?

另外,應徵的兩家公司都是行銷類的職務,但因為產業很陌生過去沒有接觸過,所以很害怕沒有辦法適應,特別害怕沒辦法理解消費者,因為主要的工作內容有行銷文案的撰寫,請問我應該考量哪些因素?以及如何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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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您好
依你的問題回覆 ,你參考看看.
1.如果你只有電話或郵件回覆 ,說你願意接受(但並無收到正式的Offer通知) ,那沒有白紙黑字 ,如果你有其他更好的選擇 ,那當然是好 ,但如果是你已收到正式的offer通知 ,你也接受和回覆了 ,雖然尚未正式的完成報到手續和資料繳交 ,但你已經答應了 ,若突然又反悔變卦 ,那就不是很好(因為人家也已經完成任用簽核 .也通知用人單位這人會報到 ,也許都在準備你報到要給你的東西...) ,當然 ,你有選擇的自由 ,但個人認為 ,產業起起落落 ,公司也是 ,你也不會永遠都只遇到佛性的主管 ,就算你現在選到最好的工作/最好的環境/最好的待遇...,但是哪天換了個重績效的主管 ,當你又踢到鐵板/遇到阻礙/心灰意冷...,難到又要繼續找工作換工作嗎?
2.工作的選擇在你 ,也許我認為還可以接受的 ,但你卻不行...,建議你可以條列式的列出來(環境/福利/薪資/交通時間...) ,寫得越清楚越好 ,這樣你會比較好做決定 ,因為要面對那環境的是你 ,在來就是 ,工作不能靠想像的 ,自己要先去了解 ,不要以為自己應該可以 ,又或是自己覺得還不錯...,這樣也許就不是很好 ,實務上有 ,面試時聊得很愉快 ,面試官還當場問最快何時可以上班 ,還當場說可以先準備資料...,以為自己穩上了 ,把後面的面試都推掉 ,結果卻 ,石沉大海...,到現在還在面試找工作 ,又或是 ,覺得自己認為對這工作還可以 ,結果進去後發現跟想像的差太多...,這樣自己做的也痛苦 ,工作也待不了長時間 ,這樣對你對公司就不是很好.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拍手"或"肯定"或"關注"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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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答最關鍵的問題:
「先說有意願到職,之後再回絕,行不行?」
法律面:可以。
只要還沒簽正式勞動契約、沒實際到職,你在法律上都有反悔空間。

職場實務面:可以,但有風險差異。
風險分成三個層級(你現在卡在中間層)
1.只是口頭說「有意願」
→ 風險最低,很常見

2.對方已寄 offer / 報到資料 / 設定到職日
→ 風險中等,會被記住,但不算違規

3.已簽約或已報到再反悔
→ 風險最高(名聲、黑名單)
你目前的狀況看起來是 第 1~2 層之間,屬於「職場可理解範圍」。

二、給你的決策建議
✔ 可以先表達「有意願」
✔ 年前繼續面試、蒐集資訊是正常的
❌ 不要同時「承諾兩邊一定到職」

選擇原則一句話:
選「有人帶、能犯錯、文案壓力較低」的那一間
不是選產業聽起來比較厲害的。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

回覆您的兩個問題:
1. 可以分別都跟兩家公司回覆 "有意願" 到職。那之後您可能會收到 "錄取通知書" ,而且有寫明 "報到日" 及需提供的資料...。此時要特別注意,若您能盡快決定最好,若還舉棋不定,一定要在報到日前回絕。只要沒有簽下任何契約,都還有轉圜餘地,公司也可接受。因為公司在招募人才,求職者也在選擇企業,機會是平等的。

2. 產業很陌生該如何選擇? 此時您要根據面試經驗、加上個人對該公司的了解來判斷,也就是自己要做做功課,查詢該公司的評價。 當然面試經驗是最直接的,讓您感受到公司是否友善、誠意、有沒有制度,甚至公司的習慣和文化是否可以適應。所以,不僅是職務內容和薪資,這些外在環境條件也要一併考慮。

以上意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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