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31-35歲
履歷上被資遣跟自願離職,對雇主來說的觀感有差嗎
想請問各位前輩資淺跟自願離職,對下一份工作在求職時會有什麼差?受之前疫情影響的虧損,至今還沒補起來,老闆撐到今年決定要關掉公司,但可以讓我們自己選要資遣還是自請離職,資遣的話會有一筆資遣費,也可以領政府的失業補助金,還可以趁機休息一陣子,聽起來很棒,但唯一有點擔心的是,不知道被資遣在履歷上會不會扣分,找下一份工作時會不會更困難?
熱門回答
您好,
每個人有不同的考量,以下個人想法。
如果是老闆決定要關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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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資遣,有錢領、有失業救濟 比較實際。
之後找工作被問離職原因,您可以堂堂正正的回答,我的績效很不錯,跟主管同事相處愉快,但是公司經營不善所以解散,因為經濟壓力,我選擇用資遣的方式可以領比較多錢,您可以查證 公司已經不在了。
如果是績效或跟主管相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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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自願離職。
公司經營的不錯,但獨獨您被資遣,即便您用各種方式解釋,就算真的是主管很奇拔,完全不是您的問題,對方還是會想歪。
不過,無論如何,趕快找工作!
最好在最後的幾個禮拜(幾個月)還在職的時候就趕快找到下一家,趕快上船,不要等、不要觀望,也不要休息 “等”失業救濟金,我們領薪水比較實在!
您現在飛奔去談工作,就是還『在職』,對方問說,為什麼找工作?
您可以回答自己在找『更好』的機會,開出您想要的薪資條件、上班時間,根本就不需要解釋這麼多,工作找到了,就說現職公司的專案真的很重要,必須交接完畢,上班日壓後面一點,穩妥妥的領完資遣費,再去日本玩一趟再上班剛剛好,完美無瑕!
我人生坎坷,遇過不只一次大裁員,有準備的朋友都是笑著領資遣,左手領一包、右手拿新公司簽約金。
以上,提供您參考~
資遣和自願離職在履歷上都會留下紀錄,但資遣的紀錄通常會比自願離職的紀錄來得好。資遣代表著公司經營不善,而非員工個人因素,因此在求職時,人資會比較傾向認為資遣員工是因為公司因素而離職,而不是因為個人能力或態度問題。
不過,資遣也有可能會被人資認為是員工能力不足,才導致公司無法留住員工。因此,在面試時,您可以主動說明資遣的原因,並強調自己在工作上的表現和能力,以消除人資的疑慮。
總而言之,資遣和自願離職對求職的影響程度,取決於您在面試時的表現和對資遣原因的說明。如果您能夠在面試時展現出自己的能力和積極態度,並清楚說明資遣的原因,那麼被資遣對您求職的影響就不會太大。
以下是一些建議,希望可以幫助您在面試時應對被資遣的問題:
在面試前,先做好準備,思考資遣的原因,並練習如何回答面試官的問題。
在面試時,誠實地說明資遣的原因,並強調自己在工作上的表現和能力。
強調自己仍然對工作充滿熱情,並希望找到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
如果您擔心被資遣會影響求職,您也可以在面試前先向人資詢問,是否會因為被資遣而影響錄取的機會。
不會,因為你的被資遣不是你個人的問題,是公司決定要關掉,所以不得不被資遣,不會影響下一工作的觀感,不會因此在面試時被扣分;
請領政府的失業補助金有一定的期限,如果期限內找到工作還是可以領到一半的金額,相當於領了雙餉,所以如果真的資遣了,就儘快再去找下一份工作吧!
親愛的朋友,你好:
不曉得其他人觀感如何,我個人覺得公司倒閉情有可原,因為不是個人的因素而遭到資遣,所以因為這樣的理由選擇一筆費用來彌補自身的損失我認為是可以的,我相信你好好說明,大部分的人會諒解,也可能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
還是要看你自己如何取捨。
祝福 順利找到新工作
您好
沒有人希望公司都做到倒吧 ,看你非自願離職上的條款是勾哪一項 ,
勞動基準法 第 11 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如果是公司經營不善歇業 ,那當然就不能怪你 ,誰希望公司做到倒掉 ,你可以在履歷上說明 ,加上面試的時候自己主動講清楚(不要等人有疑問了才說) ,相信影響是會降到最少的 ,但如果是勾選其他項目(例如勾選的是第5條) ,那你就要據理力爭 ,請公司好好開立證明 ,非志願離職相關權益你自己也要清楚 ,自己也要提早打算 ,不要以為會有補助就放鬆 ,畢竟有的時候也有一點運氣 ,有的時候怎麼投就是怎麼不上 ,有的時候一次就會來幾家通知 ,這都很難說 ,且待業期間心情都是很浮動的 ,引擎一旦冷卻了 ,要在熱起來會要點時間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就看你提供給公司的價值
其他都是加減分題
你提供的價值遠超這些無關痛癢的,還需要擔心嗎?
你該著重你可以輸出的價值,不是雞毛蒜皮的問題
面試大部分問題,都要準備一些中規中矩的答題不是正常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