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若不想提供勞保異動明細該如何向新公司說明較恰當,謝謝
1.目前待業中,最近剛面試完被通知有錄取,但需要準備的報到資料需要很多,包含勞保異動明細。我認為這樣會揭露之前所有做過的工作的詳細資料,雖然做的都是正當行業,但還是覺得有點不舒服,請問應該如何委婉拒絕公司不想提供這個資料呢,謝謝。
我聽過的公司主要目的在"核薪"用,計算專業年資。
你的年資還短差異不大,尤其對資深人員或是主管職都要看。
履歷可以造假,寫得天花亂墜,投保紀錄清清楚楚無所遁形。
早期公司會要求提供每一段的離職證明還有薪資單,甚至附名片。
現在聽到越來越多公司會要求直接提供投保紀錄,可能現在印這個很方便,
本人帶身份證到就近勞保局馬上印出來不用錢。
要提醒的是,履歷表裡面哪個欄位不算是個資?
如果面談者都以個資拒絕提供,一張空白履歷還有甚麼好談的。
現在尤其所謂科技業很多是看畢業學校給薪資,所以學歷造假的也越來越多。
公司要面談者攜帶畢業證書正本查驗是否也算侵犯個資?
是否提供是你的權利,是否錄用你是公司的權利,要看的公司就是要看。
可能以前被騙過,有經驗的主管閱人無數不可能用簡單話術敷衍過去。
待遇好的公司後面還一堆人在排隊等著進來,你不來就 next please 。
自己衡量是否要把握這機會,如果不舒服就不要給,頂多就再找下一家。
祝 心想事成!
以下是幾種委婉但合理的說法與處理方式,可以依你的情況選用:
一、以「個資保護」為由婉拒(最常用、最自然)
1「不好意思,勞保異動明細上會顯示所有過去雇主與投保紀錄,屬於比較完整的個人資料,我這邊比較傾向不提供。若公司是要確認投保資格,我可以提供勞保投保證明或目前保險狀態的截圖作為佐證,是否可以呢?」
2.💡這樣講法:
顯得你懂法規、有隱私意識;
同時提供替代方案,顯示你並非「故意隱瞞」。
二、以「已有其他文件可證明」取代
1.「我剛離職不久,這邊有離職證明與退保單影本,可以證明目前已無投保狀態,是否可以用這兩份文件代替異動明細呢?」
2.💡對行政單位而言,只要能確認「可合法投保」就足夠,異動明細並非唯一依據。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其實還好,你可以問是要證明退保證明嗎?裝不知道來問,如要明細,說有金額上的問題,算個資,可能無法提供,有其他替代嗎?
你的還好,有的要前公司的薪資單提供,未提供可能薪資縮水,這才難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