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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8 小時前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26-30歲

提離職後,公司硬凹要留下來等新人。

年資約半年,因長期做名不符時的雙份工作,預計離職。
今日2/13下午向公司提離職,預計在2/28離職,2/23-36期間全請補休+特休,主管要求我待到3月底找到人交接。不斷拒絕後,跑去跟人資找我進小房間一打三。

人資主張是:
1.過年期間並不能算預告期,只有工作日才算
2.我太晚說了,現在很多人都下班
3.你沒有跟另一位主管說
4.有無反應過問題?還是反應給空氣了?你有委屈現在可以講
5.當天可能有主管請假,你簽呈沒跑完不能離職。
6.沒有交接不能走,至少待到3/5
7.公司應該沒有對你這麼差吧?難道不能晚點走嗎?
8.公司可以決定你的休假核准或折現

我的回應是:
1.過年期間我看勞動部網站算預告期
2.下午3點現在是正常上班時間,且我2/23也會來辦手續,到時需要交接給誰再請告知,只是離職預告
3.他並非我的直屬主管,且公司從未向我說明需要負擔兩個職務
4.有反應過(我甚至找過兩位主管討論,但都被酸沒貢獻)
5.有誰?或是我當天需要做哪些事項?(HR並未說明)
6.那請給我交接的人,我已經準備好清冊了。(主管、HR跟可能交接業務的人當下都在,但就是不斷跳針)
7.(實際上公司一直被離職員工檢舉或訴訟中、未給加班費)
8.如不願意,那依法定2/23最後一天離職。

當時已經被疲勞轟炸一個多小時,不答應他們就不讓我走出房間下班....
就在當下發mail說會做到三月,回家後越想越氣,甚至被挪虞沒在做事,晚上6點有再傳一封至HR信箱說明只做到2/23,並附上之前與主管討論的mail紀錄,剩餘特休換錢。

想詢問如果2/23當天又被拉進小房間,心理建設如何堅持住...
以及當天應該索取什麼樣的資料?目前想到的有:
1️⃣離職證明書
2️⃣ 未休特休折現明細
3️⃣ 勞保退保單
4️⃣ 薪資與補休結算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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