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1/4 12:02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提離職被刁難的應對方式

如題目前準備換工作,希望是照勞基法拿到offer後一個月離職到新公司,但因為我的位子如果在離職前找不到人接替會開天窗,所以聽說之前離職的員工會被各種威脅到等新人進來交接才能離開,等於只能先辭職再找工作,也會說要封殺啊,很自私啊,不開離職證明之類的,請問各位前輩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呢?
如果我還是依照自己的規劃依勞基法一個月離職,在未來找工作是否會有在業界被黑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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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9

您好
你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後 ,詢問各縣市勞動單位 ,違法的事項可直接檢舉 ,違法的事就是違法 ,不管用什麼包裝就是不對 ,建議你盡早離開 ,若是在不合法的公司裡工作 ,如果說會多有發展或福利多好 ,那也是很可議的 ,還有就是 ,不管有沒有人交接 ,或是誰要跟你交接 ,那也不會是你的事 ,你有依規定提離職就可以了 ,沒有什麼因為新人還沒來 ,所以你不能走 ,又或是 ,你沒有交接好 ,所以你不能走...,現在都什麼時代了 ,難道還要關門放狗嗎? ,你可以請主管再說一次(你說你要錄音給勞工局聽聽看) ,你看他敢不敢說 ,不要太擔心 ,你自己有守法就好了 ,既然那邊不OK ,那就趕快離開 , 對了 ,如果公司要請你簽東西 ,要記得自己不要亂簽 ,沒有人能逼你 ,若真的不懂 ,你就說要想一想在說 ,有很多人稀哩呼嚕的就簽名了 ,什麼自願離職也簽 ,什麼同意書也簽 ,以上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也希望你能不吝給予肯定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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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財會稅務] 聽說之前離職的員工會被各種威脅到等新人進來交接才能離開,等於只能先辭職再找工作,也會說要封殺
如果我還是依照自己的規劃依勞基法一個月離職,在未來找工作是否會有在業界被黑的風險?

A:不會。大家沒那麼閒。

才進公司不到一個月,就算在該公司內也還一堆人沒見過你、或是還沒記住你的名字。
「業界」是要黑你什麼?
客觀的說:你沒有你自己想像的那麼重要。
搞不好連該公司自己的公司名稱,「業界」都一堆人沒聽說過這家公司。

你自己在財會稅務這塊待不待得住,打不打算繼續作下去,(對你自己)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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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勞基法上有規定,需要依年資提前告知離職日
若你已依法提出離職,公司核准後,未予離職證明,可以去勞動部進行申訴

你並無違法,若因為此事而在「XX界」被黑,那就表示「XX界」很多良心不足的企業,那也不是壞事,之後會錄用你的公司,相對來說就是正直的企業

明人不做暗事,依法提出離職申請,拿到勞工該有的權益,並不為過
但如果提出離職後,公司有一些小手段,可以進行搜證,日後可以於勞工局進行申訴。

以上提供給你參考,祝你工作順利

1 問題概要:
目前面臨換工作,計畫照勞基法辦理離職,但擔心離職前的職位難以找到接替者,可能會遭受離職後的刁難。想尋求前輩經驗,詢問應對之道。
2 面對職位開天窗:
當遇到職位開天窗的情況,建議提問者主動與公司溝通,積極尋找解決方案,例如協助招募新人或提供充分交接文件,以減輕離職前的負擔。
3 遭受威脅與封殺:
若遇到威脅或封殺的情況,建議保持冷靜,尋求公司主管或人資的協助,並保留相關通訊記錄作為證據。如有必要,可諮詢法律意見,確保自身權益。取得新offer,前,原公司並不知曉,就無法封殺。
4 辭職前再找工作的考量:
雖然先辭職再找工作可能會帶來某些風險,但也可透過與新雇主的溝通,解釋狀況並提供參考資料,以降低被黑的風險。保持專業態度和開誠布公的態度。
5 開具離職證明問題:
若公司拒絕提供離職證明,可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的規定,向勞動局申請仲裁,確保獲得應有的離職證明,以利未來求職。
6 求職風險的因應:
儘管照勞基法辦理離職可能會遇到一些風險,但合理溝通和提供充足的說明,可以降低被黑的機會。同時,積極參與業界活動,擴展人脈,有助於未來求職時展現實力。
7 祝福您:
祝福提問者能順利克服現階段的困難,事業蒸蒸日上,未來有更好的發展。加油!

坦白說,職場上不工作的最大,馬上走人都可以。當您發出離職通知的那一天,寫好交接手冊,最後一天辦完離職手續,就可以不用上班了。

不過,提醒您,在職找工作,才是最佳的。裸辭找工作,風險很高(當然對年輕人風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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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必已經因此造成困擾不安了!
員工提出離職係因職涯規劃也好、生涯規劃也罷,企業都需要面對的。
您的疑慮是聽說來的,未必盡信啦!事前提出來是準用勞基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對雇主提出預告即可,於法即無違礙,而人情世故則是另當別論,目前大缺工時代本就不好找人,公司當然會動之以情希望得有轉圜,並不會因此被封殺等等,要想發動業界封殺,範圍必須要夠大的企業才有機會,如此規模一定是不缺人的啦!
不要太焦慮,準備好完整的移交清冊才是,且您目前是準備換工作,並沒有發動建議就不要多談,沒的事幻影都會變成真啊!
以上供參。祝您順利!

"要走的人最大",沒有甚麼走不掉的,這樣的爛企業只是在嚇嚇人。

張忠謀董事長和劉德音董事長退休,台積電也不會倒。
離職人多是企業自己要檢討,企業先無情,不要怪人才不忠。

溫馨提示的是,快要年底了有年終獎金,現在提有可能年終獎金沒有。
現在可以開始面談說好年後報到,甚至直白說等年終獎金落袋,企業都可以理解。
不然新公司要補給你損失的年終獎。

年終獎金落袋,建議發郵件給主管等相關人,告訴自己一個月後離職,如果用公司信箱記得抄送給自己以免後面找不到,要不要找人來交接是主管的事。
建議現在開始準備寫下交接事項,時間到那天發郵件給主管並給同仁說掰掰。
有問題,大家勞工局見。

現在景氣不好,切勿先離職找工作,沒工作的人薪水可能會被壓低。
可參考先前相關討論,有問題可打當地政府1999 會轉勞工局諮詢。

以上建議供參考,祝 新年轉職順利!

 https://giver.104.com.tw/giverSearch?keyword=%E8%A6%81%E8%B5%B0%E7%9A%84%E4%BA%BA%E6%9C%80%E5%A4%A7

Hi
個人會建議,離職依公司程序辦理,沒有不能離職的人,哪怕是總經理職位的人也是有自己的職涯規劃,難道要一輩子為公司效勞才算是好的人,才能上天堂?
所以,大原則應尊重公司治理流程,表明自己的職涯規劃,並承諾做好交接工作,如果沒有人來接就不是您的問題,可以文書的、留下記錄的,應想辧法做好文件,至少要對的起自己,公司留不留人或是留人手段如何,在您心意已決的情況下,就做好自己應盡的本份才是。哪怕日後被問到或流言來了,自己行為端正又何必在意別人口舌?
另,公司有開立服務證明的義務,勞基法有規定的。這點若真的被為難,最後及最差的階段只好求助公家機關(勞工局),用公權力嘍。
然,您提到在業界被黑的風險,個人認為,不用太擔心,如果您沒做什麼違法及不道德的事,安心理得,不用多費心想這個。

提出離職、也確定預計何時離職後,就盡力交接!
讓所有的交接內容都盡量有電子信件、文件等等!
就算交接的人沒著落,也利用電子信件備註的方式
將相關交接的內容寄給主管及相關人等!

時間到,該閃的時候還是要閃!

封殺,想太多了!
若現職有機會碰上可封殺你的人,對方應是大大大頭吧!
大大大頭或許有這能力,但會做這類封殺的事嗎?
個人覺得,會有這想法的人不會是大頭,也沒那能力!

但若是業界風評真太差的話,又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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