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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工讀生亦享有請公假、婚假、喪假、病假、事假的權利,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部分工時工讀生請婚、喪、事、病假之每日時數,得按其平均每週工作時數除以40小時乘以應給予請假日數乘以8小時計給之。可參考勞動基準法相關假別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https://www.mol.gov.tw/topic/9677/
可參考勞動基準法相關假別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1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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