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2023/11/5

未填公司未填職務未填年齡範圍

勞工請病假,關於病假定義及範疇?

我目前在職場中,因今年公司有較大的變動,公司的主管及單位主管也有做變動!

因身體因素已備孕將近2年,做過各種檢查及手術,嘗試自然受孕,但最終醫師評估因身體因素建議做試管療程。我誠實向主管告知並說明療程可能會需要請假,但請假天數並不多,大多利用下班時間看診,除非因特定因素醫師說明僅可白天執行診療,其餘時間則是使用下班後的時間去回診!

原先主管說可以提出病假申請,後來我請半天假去回診檢查,隔天回來主管在早會提出溝通請假事宜,然後在早會上說我的病假申請已被退回,因為試管屬於私人生涯規劃,不能使用病假!

後續有告知主管因為自己身體的因素,醫師評估需要做試管療程,主管則回覆「這是私事,不是所有醫療行為都屬於病假。」,單位主管則認為應用年假或扣薪事假!

我想詢問在少子化時代,政府鼓勵生育,但職場對女性本就不友善,更是歧視不孕症女性!這樣的就業環境,勞工享有什麼保障?女性勞工享有什麼保障?

更正年齡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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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於您的問題,您詢問關於勞工請病假的定義和範疇,以及在少子化時代,女性勞工面對職場歧視和生育壓力的保障情況。
2 關於勞工請病假,根據法律規定,勞工可以請病假以處理身體健康問題。然而,病假的使用必須符合特定標準,包括醫師證明的疾病或傷病。對於您的情況,是否符合這些標準是關鍵。
3 在少子化時代,政府確實鼓勵生育,但職場對於女性的壓力和歧視問題仍然存在。勞工在台灣擁有一些保障,如婦女工作權益保障法,但這些法律可能無法涵蓋所有情況。
4 您提到的試管療程屬於生育助孕的一部分,是否被視為病假,接受試管治療的婦女在取得診斷書證明懷孕前,仍可以運用普通病假、特別休假等勞工請假規則中保障的假別,雇主也必須遵守相關規定,違者可依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依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5 倘若您感到受到歧視或不公平對待,您可以考慮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確定您的權益和選擇。另外,與您的主管進行溝通提供勞基法第43條規定,以平衡您的生育需求和工作。
6 最後,女性勞工擁有一些法律保障,但這需要與具體情況相關。這可能包括產假、育兒假、以及不受性別歧視的權益。然而,在現實中,實際的執行和公司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
7 祝福您,希望您能夠順利處理這個挑戰,並實現您的生育計劃。如果需要進一步的協助,請隨時尋求法律或專業意見,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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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答題主的問題:
1. 請病假只要有醫生的診斷證明就可以了,對於公司不許請假或者有需要你自己請事假或者年假,可以看看是否需要扣薪水,如果需要扣薪水之類的,建議可以跟主管或HR溝通,公司規定與法律相互違背的情況,根據法律為準
2. 對於女性友善的問題,建議可以參考最佳僱主評選榜單去應徵,大部分裡面的企業對於女性會比較友善

祝福題主找到好的公司與公司也能協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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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問題是目前較新的議題,關於友善試管媽媽的相關流程都還在研擬當中,但是勞動部官員也強調,安胎假是併入普通傷病假的總數計算,即便目前還沒有明確定義試管植入後是否可以適用的規定,但接受試管治療的婦女在取得診斷書證明懷孕前,仍可以運用普通病假、特別休假等勞工請假規則中保障的假別,雇主也必須遵守相關規定,違者可依違反《勞基法》第43條規定,依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另外,主管先前就已說明可以請病假,您才安心使用病假,之後卻又反悔說無法使用的情況,可以在公司內部提出申訴,遇到這類議題也可以看出一家公司的對應狀況,反應出她們對女性的友善程度。
以上歡迎參考,祝您順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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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子化時代,政府鼓勵生育,但職場對女性本就不友善,更是歧視不孕症女性,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根據勞動部統計,2022年女性勞工的流失率為3.6%,高於男性勞工的3.2%。其中,不孕症女性的流失率更高,達到4.4%。

不孕症女性在職場上面臨的歧視,包括:

病假申請被拒絕:如您的情況,主管認為試管屬於私人生涯規劃,不能使用病假,這是不合理的。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9條第1項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或非因職業災害而致傷病,經醫師診斷為不能勝任工作者,雇主應予以停工休息,並按其原領工資照給。第2項規定,前項停工休息期間,應視為在職,雇主不得解僱勞工。
工作量增加:不孕症女性可能需要進行試管療程,需要在工作時間外抽空看診或回診,這可能會增加工作量。主管如果因此增加不孕症女性的工作量,也是不合理的。
升遷機會減少:不孕症女性在職場上可能會被認為不具備生育能力,因此升遷機會減少。
女性勞工在職場上享有的保障,包括:

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規定,雇主不得對勞工有性別歧視。第13條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懷孕、分娩或育嬰而予以解僱、降調、減薪或其他不利的待遇。
勞動基準法:勞動基準法第40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嬰而解僱或予以其他不利的待遇。
如果您遇到不孕症女性在職場上遭受歧視的情況,可以向勞動部申訴。勞動部可以提供法律諮詢和協助,並對雇主進行調查和處罰。

以下是一些建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蒐集證據:如果您遇到主管歧視您的情況,可以先蒐集證據,例如主管的言行、病假申請的紀錄等。
向主管反映:如果您認為主管的做法不合理,可以先向主管反映,要求主管改正。
向勞動部申訴:如果主管不改正,您可以向勞動部申訴。
希望您能獲得應有的保障,並在職場上獲得尊重和平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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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您在職場中所遇到的狀況,確實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特別是當您正處於嘗試懷孕過程中,需要進行試管療程。以下是在網路上可以找到的相關資訊。

病假定義:台灣的勞基法規定,病假是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無法工作的狀況,需要暫時請假休息和接受醫療治療。病假通常需要提供醫療證明或醫師的診斷證明。
勞工保障:根據勞基法,勞工在特定情況下享有病假的權利,以便休養和康復。然而,試管療程可能會被視為私人生涯規劃,不一定符合傳統的病假定義。
女性勞工保障:台灣政府鼓勵生育,並實行一些政策以支持家庭。女性勞工應當在職場中獲得平等待遇,而不應因生育或不孕症而受到歧視。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這可能因不同雇主而異。
雇主政策:雇主有時會制定自己的請假政策,可能會規定特殊情況下的請假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您嘗試進一步溝通,或者諮詢勞工權益相關的法律專業人士,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保障。

最後,請記住,您可以尋求法律建議以確保您的權益受到保護,特別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保障您的權益非常重要。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所幫助,並祝您在未來的懷孕過程中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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